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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一览

●2021年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3名

●2021年广州市增城区面向全国引进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10名

2021年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招聘单位

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增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石滩镇中心卫生院、石滩镇三江卫生院、中新镇中心卫生院、中新镇福和卫生院、新塘镇中心卫生院、新塘镇沙埔卫生院、派潭镇中心卫生院、正果镇卫生院、小楼镇卫生院、仙村镇卫生院、永宁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宁西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荔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朱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血液中心增城区血站。

2.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区中医医院、区中心医院。

(二)招聘人数

招聘工作人员183人(其中公益一类单位162人,公益二类单位21人)。

二各岗位具体要求

报名

1.网络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至2021年2月18日(星期四)下午17:00。

(2)报名网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

2.报名方法:

(1)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网上提示方法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

(2)依据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便可参加笔试。

四岗位薪酬待遇

根据《印发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编定岗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11〕49号),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制度。

聘用人员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增城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021年广州市增城区面向全国引进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

一引进人数

共计划引进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10名。

二引进对象

增城区引进的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对象主要分为领军人才、高端人才、骨干人才、紧缺人才。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当具备的前提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国家,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其品德、能力、业绩、综合素养得到业内认可;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条件或我区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条件。

(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符合引进单位岗位需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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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军人才。

(1)基本条件:

①年龄不超过52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②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③现已获聘医疗卫生类正高级职称;

④现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三甲医院或知名大学附属三甲医院工作,且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并担任学科带头人。或现在国家、省部级公共卫生机构、知名医学研究机构工作,且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并作出卓越成绩的。

(2)近5年业绩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②国家科技奖励项目前三名完成人,或省级科技奖励项目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③担任省级及以上医学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的负责人,或临床重点专科的学科带头人。

④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收录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超过30分,其中须有1篇不低于10分)。

⑤获得国家级医疗卫生人才荣誉称号。

2.高端人才。

(1)基本条件:

①年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5周岁;

②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③现已获聘医疗卫生类正高级职称;

④现在国内三甲医院工作,且具有国内三甲医院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所在学科(专科)在国内或省市有明显发展优势的学科带头人或专业技术骨干;或现在地级市及以上公共卫生机构、知名医学研究机构工作,且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并作出显著成绩的。

(2)近5年业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以上项目负责人,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

②国家科技奖励项目前五名完成人,或省级科技奖励项目一等奖和二等奖前三名完成人、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副省级市科技奖励项目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前两名完成人、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③担任地级市及以上医学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负责人,或临床重点专科的学科带头人。

④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收录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超过20分,其中须有1篇不低于7分)。

⑤获聘三甲医院正高级职称5年及以上。

⑥获得省级医疗卫生人才荣誉称号。

3.骨干人才。

(1)基本条件:

①年龄不超过50周岁;

②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③现已获聘三甲医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④现在国内三甲医院工作,且具有国内三甲医院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近5年取得较大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或地市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

②国家科技奖励项目前五名完成人,或省级和副省级市科技奖励项目前三名完成人。

③担任区县级及以上医学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负责人,或临床重点专科的学科带头人。

④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收录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超过10分,其中须有1篇不低于5分)。

⑤获聘三甲医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

⑥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医疗卫生人才荣誉称号。

4.紧缺人才。

(1)基本条件:

①年龄不超过45周岁;

②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③现已获聘三甲医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④现在国内三甲医院工作,且具有国内三甲医院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急诊、重症医学、神经外科、妇产科、儿科、精神科、中医、影像、介入、麻醉、病理等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②区县级及以上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临床重点专科的专业技术骨干。

③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人才荣誉称号。

④经专家组研究确认为紧缺专业的人才。

四引进岗位

引进广州市增城区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肾内科、口腔科、神经介入、神经外科、妇科、骨科、耳鼻喉科高层次人才各1名,共8名;引进广州市增城区中医医院介入治疗科、消化内科高层次人才各1名,共2名。(详见下表)

五接受报名

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公告要求接受个人报名,报名人员自行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送件清单》(附件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科研项目材料、论文材料、单位级别等级情况证明、其他专业(学术)水平及相关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到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gd/01gzzc/。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引进条件中涉及的时间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网络报名首日。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至2021年2月28日(星期日)下午17:00。根据报名情况,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六奖励和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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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家补贴奖励:

1.领军人才。自完成聘用手续起,给予税后500万元安家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

2.高端人才。自完成聘用手续起,给予税后300万元安家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

3.骨干人才。自完成聘用手续起,给予税后200万元安家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

4.紧缺人才。自完成聘用手续起,给予税后150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

(二)免租入住人才住房:

1.领军人才。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增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聘期内免租入住最高300平方米人才住房(四房两厅或以上)。

2.高端人才。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增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聘期内免租入住最高150平方米人才住房(三房两厅或以上)。

3.骨干人才。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增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聘期内免租入住最高100平方米人才住房(两房一厅或以上)。

4.紧缺人才。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增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聘期内免租入住最高85平方米人才住房(两房一厅)。

(三)子女入学支持: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支持优惠政策可享受时期为义务教育阶段,可选择享受以下两项优惠政策之一,子女入学支持优惠政策享受期内,每个子女最多变更2次:

1.参照广州市政策性照顾类别,按免试就近原则入读区内公办学校。

2.选择就读区内国际学校、民办学校的,给予学费资助。学费资助按照学费40%的标准实报实销,领军人才、高端人才、骨干人才、紧缺人才的资助总额分别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

(四)个人贡献奖励:

自完成聘用手续后5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增城区缴纳综合所得个税金额20%的标准给予奖励。领军人才、高端人才、骨干人才、紧缺人才5年奖励总额分别不超过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每人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总额的五分之一。

(五)科研补贴奖励:

自完成聘用手续后5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增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名义,以负责人身份成功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的,按项目资助资金1:1给予区级配套资金补贴,同一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以负责人身份成功申报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按项目资助资金1:0.5给予区级配套资金补贴,同一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国家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科技部等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广东省科技厅等项目。

(六)名医工作室奖励: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为国家级名医、省级名医、地级市级名医,或者高层次人才在引进后被评为国家级名医、省级名医、地级市级名医,自完成聘用手续后5年,在增城区设立名医工作室的,可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名医工作室经费。

(七)工作成效奖励:

1.自完成聘用手续后5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所带领的增城区医疗卫生机构科室、实验室获得国家级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临床重点专科的,一次性给予该团队500万元奖励;获得省级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临床重点专科的,一次性给予该团队300万元奖励;获得广州市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临床重点专科的,一次性给予该团队100万元奖励。

2.自完成聘用手续后5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新技术或新项目填补了国内空白,并取得明显成效和社会效益的,一次性给予该团队100万元的奖励;填补了广东省空白,并取得明显成效和社会效益的,一次性给予该团队50万元的奖励;填补了广州市空白,并取得明显成效和社会效益的,一次性给予该团队30万元的奖励;填补了增城区空白,并取得明显成效和社会效益的,一次性给予该团队10万元的奖励。

3.自完成聘用手续后5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研发新技术或新项目填补了国内空白,并取得明显成效和社会效益的,一次性给予该团队1000万元的奖励。

4.工作成效奖励总额的40%可用于团队人员奖励。团队人员奖励中,最高50%可用于团队负责人奖励,剩余的用于团队其他人员奖励。工作成效奖励总额的60%可用于学科建设、学术研究和团队发展等方面。

(八)其他政策优惠:

1.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及其子女,愿来增城落户、就业的,按落户、就业有关政策,优先协调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职能部门予以协助解决。

2.引进单位应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业务工作给予人力、物力、经费上的支持,鼓励和支持他们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研究和出国研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3.对引进医疗卫生领域的领军人才、高端人才、骨干人才和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服务满5年的,分别按每人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标准,给予引进单位一次性奖励。

4.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和入编手续,纳入增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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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刘晓雯

编审:黄家荣

审核:曹剑萍

本文地址:http://www.xcqxcq.com/cunwei/118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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