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下冯小产权房,小区内幼儿园“圈地”引不满

小区内修建幼儿园,解决业主孩子入托问题本是一件好事,不料遭到业主反对。近日,万圆小区的居民卫师傅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714—8724666反映,称小区内的一家幼儿园将小区一楼外的公共场所圈起了一部分用作儿童活动场所,而这块区域是小区业主的公摊面积,这种行为损害了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

市民热线小区内办幼儿园占用公摊面积

8月28日,记者前往万圆小区内,在卫师傅的带领下,看到了被一道电动栅栏围起来的区域,内部被铺上了彩色塑料地垫,该区域的旁边就是小区居民楼,楼房的一边即是幼儿园大门。

卫师傅介绍,小区的公共绿地与停车面积本来就非常小,而这块原本是业主公摊面积的区域却被幼儿园直接圈走。“既然是属于小区公摊面积,开发商不能因为私开幼儿园而擅自将公摊面积划为己有。此外,开发商和物业事先并没有收集业主的意见,至始至终没向业主出示过任何批文。没有经过业主同意,没有统一批文,我们不会让幼儿园直接占去公摊面积的。”

据了解,该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幼儿园的这一行为遭到了部分业主反对。事情发生后,与卫师傅一样的业主联合起来拟草了一份报告准备向相关部门反映,记者看到一张纸上密密麻麻满是小区业主的签名与手印。

对此,记者当天在该小区各楼层随机采访了一些业主对幼儿园该行为的看法。居民陈师傅介绍,“幼儿园占用公摊面积时,没有征求各业主的意见,不知道是直接占过去,还是从物业租了过去,这个对我们的相关权益是一种损害。”

与此同时,部分业主对小区内开设幼儿园表示不支持。居民冯女士介绍,小区里的大部分居民是上班族,有的需要三班倒,此举不仅侵占了业主公摊面积,更会扰乱居民生活。80后上班族王先生说,“有时候我需要白天休息,但是小孩的吵闹声会吵得人休息不好。”居住在小区内的冯婆婆表示,将公摊面积用作幼儿园的活动场所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小孩在楼下活动可能会被楼上掉下来的东西砸伤。早晚幼儿上下学,车流和人流不仅会堵塞小区内的交通,而且许多陌生人会趁机进入小区,存在安全漏洞。

部门表示建议走法律途径

对此,该小区物业冯姓负责人介绍,“小区业主向我们反映时,我们就开始协商解决此事,现在幼儿园已经建起来了,对业主反映的问题,我建议物业、幼儿园与业主多方一起坐下来协商,并在相关部门的核定下,如果幼儿园这方确实存在侵占业主的公摊面积,就按照规定将公摊面积退还出来。”

随后,维佳律师事务所一律师表示,开发商对小区内部进行任何开发,只要其建筑面积中有业主的公摊,就必须经过业委会“两个2/3”(即投票人数占小区总人数的2/3以及投票人数居住面积占小区总面积的2/3)通过才能进行。不仅如此,还必须具备当地规划局的规划许可,以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证等一系列开办幼儿园所需的证件。如果业主发现开发商违规在小区内修建或改建幼儿园,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如发生扰民,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市房产局物业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得知此事后,前往现场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但是没有证据证明幼儿园的这一行为是经过物业同意的,所以建议小区的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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