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定金退款?交完定金后发现产权“缩水”30年

市民:买房时以为是70年产权,后来才知是40年

李女士称,当初看房时她本人购买意愿不是很强烈,但是置业顾问一直在推销。当天置业顾问称“如果钱不够可以先交1万元定金”,但是交完1万元后,该置业顾问又再三催促交剩下的4万元。李女士称,“前后交完5万元后,我发现自己被骗了”。

李女士介绍,当初向她推销房子的置业顾问并未提及该房是商住性质。“我和家里人都以为是70年产权,后来才知道原来是40年的”。除此之外,该楼盘总共有8层高,李女士购买的46.8平米的房子,公摊面积有12平米多,“这公摊也太大了吧”。

李女士称,当初看房时,置业顾问对于房屋产权年限问题根本没有细说,“售楼部确实公示了各类文件,但我们老百姓看不懂呀。”

李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商品房定金合同”及两份收款收据,交易金额为1万元的“商品房定金合同”显示,乙方在签订本合回后放弃购买本商品房或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与甲方签订本商品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协议并足额支付相应房款的,即视为乙方违约,本合同解除,甲方不予保留本商品房,已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再次出售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无须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对此结果已充分知悉且无任何异议。

另外两份收据分别为1万元和4万元交易,消费内容均为“精灵海岸”,公章为温州魔法庄园实业有限公司精灵海岸养生园项目预售专户财务专用章,两份收据均未提及所交易款项为房屋定金。

精灵海岸:售楼部有公告,退定金需找领导

12月17日上午9点,记者联系精灵海岸项目部潘经理,对方称,客户反映顾问未说明房屋性质一事,是客户的一面之词。房屋的性质和公摊,售楼部都有公告,客户可以自己查阅。目前该客户的诉求已上报公司,具体细节不便透露。“定金能不能退,不是我个人能说的,客户去找领导吧。”潘经理说。

上午10点,温州市洞头区住建局住房管理科工作人员称,因为市民和开发商已签订了合同,所以住建局没有办法强制开发商退款。建议市民和开发商私下好好协商,如果开发商实在不退,市民可以寻求法律帮助。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只要该《商品房定金合同》的内容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且双方在自愿、意思表示真实的基础上达成的,该《商品房定金合同》则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保护。赵良善指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为1万元,所以应以1万元为标准适用上述法定的定金罚则。至于收据所记载的4万元,未标明“定金”俩字,可视为预付款,而非定金,如果买方(该市民)违约不再买房,则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预付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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