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小产权房?助力产业发展

别急,人才公寓已为您备好

鱼丘湖畔,玉带桥旁

古文庙相伴,美术馆为邻

酒店式服务,花园式环境

交通便利,拎包入住

周边生活设施配套齐全

快来申请吧!

PS:高层次人才免申即享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范围:

(1)高唐县各类企业中根据《聊城市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认定的优秀成长性人才,即在我县自主创业且参加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企业全职引进、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参加社会保险的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我县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全职引进,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及其有关家庭成员(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高唐城区(316省道以东,105国道以西,316省道-105国道以南,520省道以北)无住房(含商品房、安置房、小产权或集体产权住房等)且工作单位不提供住宿。

个人征信存在重大问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名单的不能申请人才公寓。

二、房源条件

高唐县人才公寓位于鼓楼西路与北湖路交叉口,泉林大酒店院内,单套居住面积25平方米左右,一室一卫。公寓已进行精装修,家具、家电等生活设施配备齐全,可拎包入住,并配有休闲读书区、会议室、活动室和公共厨房、餐厅等功能区。

高唐人才公寓

三、租金及其他费用

(一)租金标准:人才公寓租期不超过3年,租金每套每月300元,领取生活补贴的人才按租金80%缴纳,未领取政府生活补贴的人才,第一年按租金的50%缴纳,第二年按租金的70%缴纳,第三年按租金的100%缴纳。

(二)其他费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通信、物业等费用,由租住人自行承担。

(三)协议要求:租赁协议实行一年一签,从交付房屋的当日开始计算。协议期满如需续租,申请人需提前1个月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签订租赁协议。协议期满后,承租人应在一周内主动搬迁完毕,并结清所有费用。在租期内提前退租的,须于退租前10天书面报告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分配原则及评分标准

人才公寓按照房源数量的一定比例确定入围人数。入围人选按照打分结果确定选房顺序。分值相同的,依次按照学历高低、工作年限进行排序,仍相同的,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顺序。打分标准如下:

(一)基础分:博士30分、硕士20分、本科15分、专科10分(均为全日制学历),不累计计分,就高不就低。

(二)附加分:1.工作年限:申请人来我县工作时间(以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每满1个月加0.2分,自主创业的,每满1年加5分。2.获得荣誉:国家级荣誉15分、省级荣誉10分、市级荣誉8分、县级荣誉5分。3.技术等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0分、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8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分。4.职业资格(技师)等级:高级技师10分、技师8分、高级工5分、中级工3分、初级工1分。

五、申请审核流程

(一)申请登记

申请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1.《高唐县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第一批)》(附件1)、《高唐县人才公寓申请入住人员信息汇总表(第一批)》(附件2);2.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申请人及其有关家庭成员(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高唐城区(316省道以东,105国道以西,316省道-105国道以南,520省道以北)无住房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申请人近期彩色一寸照片三张;5.有效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报告;6.获得荣誉、技术等级或职业资格(技师)等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7.申请人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8.如需其他材料,另行通知。

申请人所在单位对以上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用人单位向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提出申请,不受理个人申请。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核

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对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进入评分排序环节,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评分排序

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打分排序,排序结果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房源数量的一定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四)公示公告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入围人选和排序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的进行选房。

(五)轮候选房

入围人选根据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选房。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选房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六)签约入住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高唐县人才公寓入住通知书》,申请人凭入住通知书与人才公寓管理方共同签订入住协议,办理公寓入住手续,并缴纳押金等相关费用。不按期签订入住协议的,视为放弃入住资格。具体入住时间,另行通知。

六、申请时间

7月25日-29日

七、退出管理

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或取消其后续租赁资格:

1.已经解决住房的;

2.入住人调离(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原工作单位的;

3.入住人转租、转借或改变住房用途的;

4.入住人变动工作后未重新办理租住手续的;

5.入住人月居住天数不满15天的(特殊原因除外);

6.采用弄虚作假手段骗租的;

7.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及设施设备的;

8.逾期三十日不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的;

9.利用人才公寓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在承租期内有违法乱纪行为的;

10.不配合人才公寓管理,违反租住协议造成恶劣影响,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11.有其他不适合继续租住情形的。

八、其他事项

1.资料提交和审核由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负责,联系电话:0635-6066340,邮箱:gtxrcjlzx@126.com,地址:政通西路207号劳动大厦710室。

2.相关政策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635-3959920。

3.第一批人才入住后,将根据人才申请和房源情况,适时调整申请范围并启动第二批申请工作,请及时关注。

4.高层次人才入住人才公寓实行免申即享。由相关企业或相关部门直接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入住需求,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人才公寓管理方安排高层次人才入住。高端人才(国家级人才工程和“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省级人才工程入选人才)入住人才公寓,免一切费用;急需紧缺人才(符合高唐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专业具有学历学位的全日制博士或高级技师以及相当层次的国内外专家)、柔性引进人才(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省以上高层次人才等)入住人才公寓,免租金。

附件:

1.高唐县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第一批)

2.高唐县人才公寓申请入住人员信息汇总表(第一批)

3.高唐县人才公寓入住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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