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国土部(探索分类处置小产权房)

这是官方就小产权房问题的又一次表态,但依然难以看出明晰的解决方案何时能出台。

从2007年原建设部发布预警,提示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后,小产权房的问题开始为社会所关注。

相对于商品房,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房产证,其上市交易很难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小产权房因价格优势,已在地方潜行多年,规模日渐庞大。

虽然被认定违规,但解决方案始终难出,至今已经过去七年。究其根源,在建在售的可以叫停拆除,已售小产权房如何处理?这是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难中之难。

按官方口径,小产权房肯定是违法的,但一些销售出去的房子已经住人了,这时采取措施,要涉及成百上千群众的利益。

对于已售小产权房,强制拆除造成的社会影响太大,政府不敢轻易动用该手段。而政府置之不理、长期搁置的办法,则会变相鼓励其他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加快销售。

2013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文件中曾有“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改革措施,这一度引发外界关于小产权房已经迎来转正良机的讨论。

为此,国土部、住建部2013年11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正确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改革措施,坚决遏制最近一些地方出现的违法建设、违法销售“小产权房”问题。

该通知强调,建设、销售和购买“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影响了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要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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