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小产权房 立法,房产税只是个“烟雾弹”?

这意味着酝酿长达十年,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建立。

那么这项政策的出台,是不是意味着传说中的房产税也要落地了?

首先介绍下“不动产概念”的来历,2007年,原《物权法》颁布实施,其第10条明确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这是我国从法律层面最早提出“不动产”概念。

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决定整合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所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国土资源部一个部门。

可以看出,法律上所谓“不动产”,并非专指房产。

只是因为房产跟普通百姓关系最大,所以人们关注的焦点都聚集在这里。

同一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民间关于“房产税”的讨论由此热火朝天起来,引发多方争议。

但细究起来,这并非国内关于“房产税”的最早提出时间。

早在1986年,我国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只是那时的房产税主要针对交易环节,而且属于一个综合概念,即在国内包括房地产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而且全世界范围内,征收房地产税是一个比较普遍的行为。

38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中开征房地产税的国家超过33个,包括美英法德日等发达国家。

现阶段舆论普遍重视房产税的原因,在于其直接关乎房产持有者到底要交多少钱的问题。

也就是房产税究竟是按照套数差额累进,套数越多税率越高(一套免征);还是搞人头税,大家都承担一点?

可无论怎么算,对于拥有多套房子的人来说,房产税就是个“雷”,一旦“炸响”,就意味着不得不为手中多套房支付更多税费。

可对那些无房或急需买房的人来说,他们却希望房产税早日出台,这样就能逼迫市场挤出存量房和二手房,同时进一步抑制二手房的上涨。

作为有房和无房之间的博弈,房产税早已成为吊在每个人头上的那双“靴子”。

事实上,由于政府这些年卖地收入持续锐减,昔日靠吃土地财政红利的地方财政体系,也早盯上了房产税。

从政策层面来看,房地产税是最适合作为地方税的税种,而且参考世界各国的房地产税收,绝大多数也属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

更何况,如果不靠房产税弥补财政收入,相应的城市建设与维护资金会有缺口,这些钱还是要有人去出的。

这几年,土地财政带动了城市基建的发展,加速了城市化进程,但也衍生出了许多问题,需要有相应的税收制度去解决这些问题。

所以,有专家建议,开征房产税,从房屋持有环节征收,减少房屋流转税,有助于降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进而推动地方政府财政的健康发展。

据城市研究室了解,我国部分城市早在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前,已经完成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实际已具备征收房产税一定条件,只等国家一声令下。

那么,房地产税会马上到来么?

可以肯定地说,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征收房地产税的重要基础,但短期征税的可能性不高。

道理很简单,眼下国内房地产市场行情不妙,2023年一季度全国房地产市场虽经多方面修复,略有回升,但总体投资及开工等供给端指标恢复仍显疲弱,房地产对于宏观经济的拖累效应不减反增。

特别是进入4月以来,国内五十座重点城市的新房,周度成交面积较3月周均下降20%左右,市场持续走低也更让投资者与购房者信心不足。

很显然,国内房地产市场依然需要政策强力保障,后续几个月才不至于交出更难看的“试卷”。

因此,眼下肯定不是进行房地产税试点的合适时机。

更重要的是,这么多年来,房产税迟迟不能出台,背后原因极其复杂。

首先,全国房地产类型庞杂,既有商品房、公寓房、小产权房,还有集体租赁房以及农村自建房等形式。

近二十年来,由于城镇化发展快速,不少人在大城市买不起房,只能买一些小产权房,产权不仅难以明晰,核查、清退难度也格外地大。

同时,每个城市因为历史原因,存在大量“城中村”以及农民自建房,这些房子要不要征税,又该怎么征税?

其中,农村自建房最为复杂,虽然无法在市场上流传,但这是基于集体宅基地建设的房屋,价值体系根本无法做到统一评估,统一核算。

更何况,眼下的农村,壮劳力外出打工,剩下的人应当如何征税,是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即便放到城市,房产税征收也不合时宜。

眼下的城市居民,尤其是大城市的居民,生活成本肯定比农村要高,城市房屋产权类型复杂,房产税如何征收,需要仔细考量。

更关键的是,谁都清楚,一线城市房价远超很多三、四线城市,彼此房价极为悬殊。

如果按统一的标准征收,那肯定容易造成不公;但如果每个城市各搞各的政策,又难保其中不会有些混乱,合理合规征收房产税的目的,也自然难以实现。

应该说,现阶段的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主要目的是想盘点下“家底”,清点全国资产究竟现状如何。

不过,虽说房产税短期内或许难以推行,但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落地,实际推动了全国房产的住房信息联网,从技术角度为征收房产税铺平了道路,这只“靴子”落地,是早晚的事情。

那么,这次不动产统一登记究竟意欲何为呢?

如今社会中存在一种怪象:很多公务人员申报个人房产时,个个都合乎要求。

但只要出了问题,稍微调查下,就会发现其拥有数套甚至几十套房。

原因很简单,这些公务人员不会用自己名字登记产权,全由亲属或关系人代持。

不仅如此,还有很多老赖为了逃避债务,往往在“爆雷”前就将大量房产转移到他人名下,等法院找上门,他早已是“两袖清风”。

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相关部门可以更全面掌握公务人员以及老赖的真实资产状况,从而防范其通过转移和隐匿资产逍遥法外,对这些人起到震慑作用。

不过,根据城市研究室的解读,此次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新闻出来,房产税只是“烟雾弹”,真正目的或许是为了解决农村的土地流转问题。

原因也很简单,这次不动产统一登记新闻是从自然资源部口径出来,而非住建部,其实释放了一个信号:

由于不动产涵盖范围十分广泛,大到矿山林业资源,小到农村的自建住宅,都是因为尚未实现资产化,既无法抵押,更无法实现商业融资变现。

从这个角度来说,不动产统一登记一旦完成,那么上述所有不动产其实都可以作为资产进行金融资产化运作,真正化“不动产”为资产。

通过不动产登记,引导农户采取转包、出租、转让、入股等基本方式流转承包地,实现农地经营权与承包权分离,不仅农村小产权房、集资房等问题迎刃而解,还可带动新一波的土地资本化风口。

事实上,农村土地流转不是个新概念。

从2004年国务院发文明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依法流转开始,近20年间,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提法不断在农业政策中被提及。

由于各地农村的土地问题重重,这项政策推行得并不顺利。

不过,随着城镇化加速发展,农村老龄化现象突出,未来5-10年内,传统农民将逐渐退出农业生产,更多的土地经营权会集中到新型规模化经营主体手中。

对于任何资本来说,沉睡的土地就是财富,有了地在手,故事也就可以继续讲下去。

这对国家来说不是好事,毕竟农村土地是关系国家发展和农业生产建设的重要资源,必须牢牢把控在自己手里。

从这个角度来说,在各级机关精兵简政的背景下,突然出现“农管”这个新职业,也不足为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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