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征收小产权房建安置房?明确建设项目办理的相关技术要求!

就在近日,深圳又出台了一个关于房屋报建的政策文件,就是2018年12月24日发布的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的通知。这个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文件编制技术提到,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审批办理服务水平和办理效率,明确建设项目办理的相关技术要求,指导和规范建设项目申报技术文件和图纸编制工作。

这个文件基本是规定了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一些要求。基本都了解,一个楼盘的开建,基本要首先获得工程规划许可。如比较关注的,设置了八大专篇,包括核增核减建筑面积专篇、竖向设计专篇、无障碍设计专篇、绿化设计专篇、绿色建筑专篇、海绵城市专篇、景观照明设计专篇(必要时)、装配式建筑专篇(必要时)。公共空间应注明开放时段及开放对象。强化了总平面、首层总平面图应表达场地(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等)无障碍设计,加强建筑面宽、建筑高度、建筑外饰面材质与色彩、LED显示屏(必要时)、建筑景观照明(必要时)等建筑形象的管理等。

这次有什么亮点特色?

按照文件的解读提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文件编制技术规定》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和临时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从实际情况出发,对相关要求进行了细化,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时针对深圳规划管理的特点,增加了具有深圳特色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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