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产权房旧改面积要求 龙华两大项目专规出炉

4月24日,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罗湖区翠竹街道新新地酒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公告。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布吉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5-24地块非农建设用地(方案号2020-61A-0001号)合作开发项目招商公告。

01

华油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

龙华区龙华街道华油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项目已列入《2023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通过2023年龙华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龙华街道油松路与东环二路交汇处西南侧。

拆除用地面积31877.2㎡,其中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7094.2㎡。规划容积为121786㎡,规划容积率4.5。

其中产业研发用房110826㎡(含创新型产业用房13300㎡),产业配套用房9960㎡(含配套宿舍6600㎡、小型商业服务设施3360㎡),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1000㎡(全部为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750㎡。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申报主体为深圳华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为中国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行政隶属中国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管理,成立于1995年2月,目前,公司业务定位于资产的经营和物业管理。

02

清湖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

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项目已列入《2022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申报主体为深圳市龙华清湖股份合作公司。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通过2023年龙华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和平路与清龙路交汇处西北侧。

更新单元用地面积60978.9㎡,拆除用地面积60127.8㎡,其中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5621.8㎡(其中456.3㎡国有未出让的零星用地按照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一并出让给项目实施主体)。规划容积为271320㎡,规划容积率10.6。

其中住宅126210㎡(含政府配租的保障性住房16370㎡),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131360㎡,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13750㎡(其中6班幼儿园3400㎡、占地面积1800㎡,2班托儿所360㎡,社区管理用房300㎡,社区警务室100㎡,便民服务站600㎡,文化活动室100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50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2500㎡,公交首末站2200㎡,小型垃圾转运站150㎡,再生资源回收站60㎡,公共厕所60㎡,环卫工人作息房20㎡)。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1350㎡,社区儿童游戏活动场地占地面积600㎡。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项目于2022年12月发布合作方征集公告,2023年3月发布交易结果公告,中标人为深圳市鸿图盛世投资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鸿荣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鸿荣源集团创立于1991年,历经近30年稳健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以地产全产业链综合开发、商业运营、产业发展、金融科技四大板块为核心,多元化经营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在地产开发和城市更新领域,鸿荣源多年来深耕深莞区域,累计综合开发建筑面积逾千万平方米,打造了前海鸿荣源中心、壹方中心、壹成中心、香蜜湖熙园、公园大地等多个极具市场影响力的标杆项目。以大城运营、产城融合的战略,布局多个中心项目,在大型连片改造、产业升级改造及TOD综合体开发等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

03

元芬村工业厂房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公告

元芬村工业厂房城市更新单元原列入《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龙华区第六批计划》,现调整列入《2023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

项目位于大浪街道,高峰路和鹅山路的交汇处。调整后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由40407㎡调整为40396㎡,拟更新方向由普通工业、新型产业调整为普通工业功能。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移交政府的用地应不少于12100㎡,拟贡献率不少于30%。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3年4月25日起至2025年4月24日止。

申报主体为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武汉祥泰源置业有限公司。

武汉祥泰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泰源”)于2017年形成“四位一体”的发展格局,以城市精工地产为发展主体,构建祥泰源房产、祥泰源代建、祥泰源生活、祥泰源资产四大业务板块,在“开发专业化、服务平台化、地产金融化”的发展战略指引下,致力于打造“中国美丽生活美好城市综合服务商先锋品牌”。

04

新新地酒店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公告

罗湖区翠竹街道新新地酒店城市更新单元已列入《2021年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该更新单元规划于2023年3月10日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法定图则委员会2023年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区政府已于2023年4月20日批准并核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罗湖区翠竹街道新新地酒店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情况的通知》(罗府更新复[2023]1号),现予以公告。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罗湖区翠竹街道,位于贝丽北路与水贝二路交叉口东北侧。

更新单元用地面积4572.1㎡,拆除范围用地面积4507㎡,开发建设用地面积4050.4㎡(含划入国有未出让零星用地65.1㎡),规划容积为33933㎡,规划容积率8.4。

其中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29433㎡(含商业文化设施不低于1472㎡),公共配套设施4500㎡(含文化活动室200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00㎡,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1500㎡)。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办事处、深圳市新地实业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润滔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前洋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控股75%和25%。

05

[布吉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5-24地块非农建设用地(方案号2020-61A-0001号)合作开发项目招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1、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文景社区,东临布吉中心花园,南临政清路,西临空地,北临文康路。

2、项目背景。经深圳市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专项领导小组2019年第4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6200㎡非农空地指标在[布吉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5-24地块中落实,一揽子解决深圳市南门墩上村股份合作公司征地返还历史遗留问题。2020年3月3日取得非农建设用地批复,批复号为深规划资源龙岗函﹝2020﹞39号。

3、现状权属及地上建筑物情况。本项目用地面积4029.66㎡,全部属于招商方;地上原有建筑物建筑面积(含临时建筑面积)866.27㎡,属其他权利人所有,现状已拆除面积539.48㎡,还未拆除面积326.79㎡。

4、规划指标。2021年11月4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7202100104号),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029.66㎡,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容积率5.0,建筑面积20150㎡,其中住宅12831㎡、物业服务用房100㎡、商业6119㎡、邮政所10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00㎡。

(二)集体资产情况

1、本次招商的集体资产为:非农建设用地4029.66㎡。

2、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经深圳长基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经济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深长基咨询(2022)字第029号),项目总投资69,523万元,改造后销售收入105,636万元,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集体资产评估结果

(1)经深圳长基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技术报告》(深长基评字(2022)第T032号),招商方所拥有的非农建设用地在价值时点2022年7月23日评估价值为33,752.89万元。

(2)经深圳长基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深长基评字(2022)第G036号),项目拟置换商业物业建筑面积4900㎡和货币补偿3,950.02万元,在价值时点2022年7月23日的评估价值为34,085.02万元。

(三)意向合作方情况

1、意向合作方。2013年2月招商方与深圳市正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向合作方”)签订《合作开发协议书》(意向协议),由意向合作方负责本项目非农建设用地规划调整、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落地、用地选址、规划研究和地上建筑物清拆补偿等前期手续,且意向合作方已向招商方支付合作意向保证金人民币400万元。

2、前期服务费用。依据《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布吉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5-24地块非农建设用地合作开发项目的财务执行情况明细表及审计报告》(聚鑫专审字[2022]第168号),意向合作方已投入前期费用3500.31万元,就此前期投入应获得合理利润700.06万元。即本项目前期服务费用共4200.37万元。

项目意向合作方为深圳市正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金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淀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控股55%、45%。深圳市金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联企业为保利达控股国际有限公司。

保利达控股国际有限公司是一家多元化的大型跨国集团公司,主营业务涉及地产开发和投资、高速公路建设和投资、公共事业投资和证券投资等。业务遍及美国、东南亚、香港、澳门和中国大陆等国家和地区。在香港拥有两家上市公司保利达资产(0208)、九龙建业(0034)。保利达集团公司运作至今已有三十余年的历史,集团公司在港澳地区已成功开发几百万平米的商业楼宇。

深圳市淀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

二、合作方案

(一)合作方式

1、本次合作通过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引入合作开发主体(以下简称“合作方”),招商方提供上述集体资产,由合作方作为项目开发主体。

2、招商方提供上述集体资产,获取相应的利益回报(物业分成和货币补偿结合),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项目改造开发建设过程中,招商方不承担出资义务,不参与具体开发管理等事务,招商方配合合作方完成非农建设用地合作开发相关工作(如提供相关文件、在所需文件上盖章等)。

3、合作方作为项目开发主体,负责项目内未拆除地上建筑物及其构筑附属物涉及的拆迁补偿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4、合作方负责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探、设计、报批报建、用地手续办理、施工建设、现场管理、竣工验收、办理房产证等全部工作,合作方必须依据规划的要求完成全部建设开发任务,项目开发全过程的安全责任、质量责任等均由合作方承担及负责。

5、合作方承担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全部资金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取得成本、交纳地价、拆除及场地平整费用、建设成本和管理费用等。

6、在项目报批报建过程中,涉及项目内容或要素发生变化,特别是影响招商方利益的事项,需征得招商方同意。

三、竞投人资格条件

1、竞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提供公告期内工商信息查询单并加盖公章)。

2、竞投人或其控股母公司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二级或二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截至2022年6月30日,竞投人净资产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竞投人负债率不高于50%(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或2022年上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竞投人或其控股母公司具备房地产项目开发能力和经验,在深圳市范围内开发建成单一项目规划建筑面积达5万㎡(提供开发建成项目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竞投人和其控股母公司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即无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期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打印的行政处罚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查询结果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打印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其它说明:

①控股母公司是指直接持有竞投人股权>50%的企业;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③意向合作方深圳市正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享有项目合作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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