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小产权房出售 关于兰陵县朝阳北片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通知

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通知

为切实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本片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本次签订协议部分为朝阳北片区所涉及的朝阳居委范围内的被征收户,实验中学家属院部分被征收户签订协议时间另行通知。

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地点:兰陵县朝阳北片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原一村老村委院内);

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时间:自2020年5月12日上午8:30分开始至2020年5月21日18:00(具体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签约人:到场签约人必须是被征收户户主或其配偶,否则,一律实行授权签约,受委托人需年满18周岁。在签约时,对于房屋产权纠纷仍未解决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分别与双方签订协议,待纠纷解决后,以最终确定的产权方协议为准,无产权方所签订的协议自动作废。

签约需携带的资料:被征收人或其配偶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的,必须出具户籍证明)、分户评估表、授权委托书。

被征收人如没有领取到分户评估表,请及时与指挥部联系,在签订协议前领取,以便及时签约。

为了保障被征收户的权利,对于评估中存在异议未解决的问题可以先行签订协议,处理异议后再对协议进行修订,请广大被征收人积极配合,自觉遵守现场签约秩序,听从公安干警及指挥部人员的安排。如有阻挠、破坏签约工作的,将依法处置。

特别说明:本次签订协议由于被征收户数较多,采取先发放签约顺序号码(此号码即为签约协议号码,也就是以后挑选安置楼顺序号码),后分批次签约的形式,于2020年5月12日上午8:30按照排队的先后顺序发放顺序号。每户只需派出一名代表到现场领取顺序号码签约,领取顺序号码时一人只能领取一个号码,不能代表其他任何人领取号码,如一人有两套以上房产也只领取一个号码,签订协议时采取A、B、C…的形式。

特此通知。

注:本通知可以复制,请广大被征收户相互转达。

本文地址:http://www.xcqxcq.com/hynews/118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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