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新区小产权房 尖草坪区2021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招生计划、学区划分

区属各小学校、民办学校: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1年全区适龄儿童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体制

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教育局和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民办小学招生工作在区教育局的监管下,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小学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报经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公布并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原则

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积极稳妥地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将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任何部门、义务教育学校和机构以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筛选生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三)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严格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名义招生。

三、组织实施

(一)入学条件

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入学资料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房屋所有(产)权证》;《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尖草坪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尖草坪区小学入学的,还须提供: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进城务工人员持有的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1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三)入学登记

2021年小学入学登记工作全部实行网上登记,具体登记办法详见《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小学入学登记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21〕38号)。

(四)公办小学入学办法

1.本区“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房一致”适龄儿童指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实行学区对口入学,各小学校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范围,对“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全部接收入学。

2.本市“户房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房分离”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入学,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房屋所有(产)权证》与入学信息登记比对一致的,对口学区小学校直接接收;小产权房凭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在对口学区小学未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时,严格资料审核,分步接收入学。无房的由区教育局依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3.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本区户籍的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无房户由集体户口所在片区的学区小学接收入学;有房户执行“户房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跨县域集体户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分步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行全覆盖。全区公办小学只要有空余学位,按照报名条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均可接收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2)汇丰、迎新街、柴村和南寨片区的随迁子女入学,根据小学入学登记情况,如片区内小学登记人数不超计划全部接收入学,超计划,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由区教育局安排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阳曲县、娄烦县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儿童入学

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我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我区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6.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入学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五)民办小学入学办法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且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入学。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通过登录太原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我的太原”APP、“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未选报民办学校的学生,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实行捆绑摇号,家长可自愿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将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四、工作纪律

(一)从严执行“十项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民办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接收简历、招生咨询、网络登记学生信息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竞赛),或采用其考试(竞赛)结果、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记生源、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排名、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二)从严规范学籍管理。区教育局充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普通中小学学籍注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的注册程序和时间,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县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掐尖招收转学生。

(三)从严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区教育局及学校要严格执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纪律,对违法违规招生行为“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市、区教育局视违规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

区教育局和各小学做好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各项工作,专人负责,强化监督。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坚决杜绝无计划、超范围招生行为。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小学每班45人标准进行招生,杜绝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做好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抓紧研究制定本校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市、区教育局和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市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三)强化服务意识

各学校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入学材料审核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则,进一步优化入学工作方案,为家长提供方便快捷的入学服务。各学校都要积极落实太原市小学入学“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依托“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实现“入学跑零次”,对确需现场审核的要尽量实现“入学跑一次”。

(四)营造良好氛围

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通过报纸、广播、官网、官微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入学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扎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争取学校、家长和社会的理解支持。严禁学校私自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网络平台进行虚假宣传。要加大对常见违规招生行为的预警,帮助家长和学生提高警惕,避免受害。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学校要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切实做好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各学校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于2021年7月20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附件1

尖草坪区2021年小学入学学区划分情况说明

为保障我区每一名适龄儿童都有一个公办小学学位,确保小学免试就近和学区入学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区教育局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数量分布、学校布局、办学规模、道路交通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依据道路、街区、社区、村组等,为每所小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现将我区2021年小学入学学区划分范围公布如下,请各学校遵照执行。

一、村办小学招收本村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芮城小学校:芮城村、警瑞苑小区

营村小学校:营村、优山美郡小区

二、区直属小学学区划分范围如下

(一)汇丰片

兴华街第二小学校:兴华东社区、兴华西社区、华硕苑社区、丽日小区、绿荫小区(1-5号楼)、乾泽园社区(兴华北街以南)、朝霞小区(兴华北街以南)、槐园社区(公交宿舍除外)

双语实验小学校:汇丰苑社区、友喜社区、新兴社区、滨丰苑社区、清泉小区、和风小区、公交宿舍小区、朝霞小区(兴华北街以北)、乾泽园社区(兴华北街以北)

第三实验小学校:富力天禧城

选煤街小学校:选煤社区

一流小学校:欣园社区、丰颂苑社区、小东流社区

大东流小学校:集祥社区及大东流社区

第六实验小学校:西流社区、融创外滩公馆

(二)迎新街片

迎新街小学教育集团:青楼社区、朝阳社区(迎新街北一巷以南)、红楼社区、大同路社区(滨河苑小区除外)、102小区、103小区、青山苑、粮库宿舍、凤凰小区、红叶小区、怡和园小区以及迎新东一条、迎新东二条和迎新南一巷、南二巷之间的零散宿舍、下兰村、金桥郡小区

第二实验小学校:兴安苑社区、新华社区、朝阳社区(迎新街北一巷以北)、迎新苑、区二中教工宿舍

(三)尖草坪片

坪西小学校:花园社区、新兴商贸社区、龙城花园社区

解放北路小学校:钢东社区、大型社区、建工街第二社区、恒山社区、虹桥社区、利民社区

恒山路小学校:七府坟南街第一社区、七府坟南街第二社区、七府坟西街社区、建工街第一社区、恒山苑社区、光社村、简易社区

恒大名都小学校:名都社区

(四)大同路片

大同路小学校:大同路北社区、赵庄社区(1.赵庄街以南;2.滨河城小区随迁子女)、泛华林与湖小区

翠馨苑小学校:翠馨苑社区、辰憬社区、兴龙苑赵庄社区

赵庄小学校:赵庄社区(1.赵庄街以北;2.滨河城小区太原市户籍)、滨河苑小区、龙康社区及滨河新村社区(新村户籍除外)

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校小学部:大同路南社区、滨河路南社区(泛华林与湖小区除外)、森园南社区

恒大御景湾实验小学校:御景湾社区、滨河新村社区(新村户籍)

(五)南寨片

科技实验小学校:兴安社区、天朗美域社区(太原市户籍)、景尚融田小区、南寨村、圪垛村

光明小学校:二电社区

东方小学校:东方社区

阳光小学校:江阳社区及西留庄村

(六)其它

实验小学校:柴村、马头水、柏崖头、下槐村、寺头移民村及柴村范围内的居民小区

第四实验小学校:太原小镇、公园里、山投城尚城

七平街小学校:北固碾村北铁路以北,下温村以东、阳兴大道以南、新华化工厂以西

傅山学校小学部:横渠村、下薛村、南翟村、新翟村及轨枕社区

中北大学附属小学校:华工社区

附件2

2021年尖草坪区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一、7月15日前: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出台本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下达各小学招生计划,调整划分学区范围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7月16日:公布本区小学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三、7月17日8:00—7月21日18:00:全市统一进行小学入学网上信息登记。

四、7月23日—8月2日:区教育局和学校进行数据整理、审核、录取工作。

1.7月25日: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区教育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录取结果。

2.7月26日—7月27日:民办学校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3.7月28日—7月29日:审核民办小学录取结果。

4.7月30日—8月2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审核各公办小学录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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