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小产权房非中介 不给合同、涉嫌“ABC单”……房产中介“我爱我家”东莞陷入纠纷

近日,记者接到一名二手房卖家投诉,表示知名房产中介——我爱我家在东莞地区存在违规交易的情况,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未到交易年限即可签约补充协议疑似“ABC单”

2020年5月,家住东莞的陈女士接到了我爱我家中介机构的电话询问其住房是否需要挂牌出售,本以为住房不够出售年限不能出售,没想到却从中介工作人员口中得到了可以出售的答案,这让正好需要用钱的陈女士动心了,随即找到了我爱我家的中介人员。

“由于出售的住房不够两年的交易年限,不能直接交易,中介人员说可以先签合同支付40万元定金,等到可以过户的时候再办手续。”陈女士表示,与中介达成一致后,很快便找到了买家并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及居间合同》。

“具体的合同原件中介都没有给我。”陈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想着尽快卖掉房子,很多细节也没有在意,但一纸新政的发布,让原本顺利的交易出现了波折。

2020年7月25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通知,调整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其中明确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交易转让。虽然陈女士的房屋于2019年已经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但变化的政策也让陈女士担心一年后的交易是否可以如期进行,随即提出了终止合同的要求,但中介方表示买家提出继续履行合同,如果陈女士想要终止合同需要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直到这时陈女士才发现,自己手头竟然连合同、公证书的原件都没有。

想要维权的陈女士在索要到合同与案件后发现,中介方在于其签订合同时还有一份补充协议,协议中明确表示买方可以任意指定第三人为该物业的产权登记人及贷款申请人,因此产生的楼款差额由买方所得。“这完全是ABC单,当时中介人员告知的指定人员,现在成了任意人,这就是欺诈行为。”陈女士告诉记者,由于自己的疏忽签订了合同,但这样的合同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

记者随后联系我爱我家,相关人员表示,买家已经确认好了,并不是ABC单,对于能否给未到限售时间的房子提供居间服务,未予置否,截至记者发稿前,我爱我家负责人表示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目前,陈女士已经将此事投诉至东莞市住建局,目前事件还在调查当中。

房地产买卖及居间合同

“ABC单”是什么?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ABC单实际是利用“看涨期权”谋取差价,本质上就是一种投机行为,买家在楼盘未落成之际只交数量很少的订金,订下一套或多套单元,之后转手卖给别人,从中赚取高额差价。

ABC单,真实的交易过程其实是A卖给了B,B直接脱手卖给了C,可是在合同之上B是完全隐形的,A和C在过户转账前没有任何交集的,在A眼里,B买家扮演的是C买家某某亲戚或者朋友。整个交易期间A和C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在双方信息闭塞的情况下,完成成交。

而在此次陈女士的事件中,补充协议中明确买方可以任意指定第三人为该物业的产权登记人及贷款申请人,因此产生的楼款差额由买方所得的条款,让陈女士对此次交易为ABC单深信不疑。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补充协议来看,确实有涉嫌ABC的条款,但仍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才能确认,另外,经纪方去参与这种不满足交易条件的房屋的服务也是不合规的。记者同时咨询了多家大型房产中介机构,他们均表示未到交易期的房源不允许挂牌销售,作为中介机构,不能为其提供居间服务。

补充协议中涉嫌“ABC单”条款

官方明确此类房源禁止挂牌交易二手房需谨慎

陈女士此次二手房交易是否存在ABC单,仍需相关部门调查确认,但在2020年7月东莞市住建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中第七项明确表示,对二手房市场将不具备交易转让条件的房源挂牌出售等恶意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从严查处。对相关参与机构、个人,依法依规采取约谈、暂停网签、停业整顿、取消从业资格、限制交易、列入个人征信不良记录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陈女士的房屋在不具备交易转让条件的情况下,就已经被我爱我家中介机构挂牌售出,明显不符合政策精神。无独有偶,记者调查了解到,与陈女士所售房屋同一小区的业主,也遇到了一样的问题,并且代理中介均为我爱我家地产中介。

其实,这类纠纷本不应该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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