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有专业律师吗,王劲松律师就小产权房炒卖问题接受媒体采访

一、买卖小产权房的法律风险大不大?长期从事房地产法律服务的王劲松律师表示,买卖小产权房的法律风险是很大的。如果是无合法产权的违建物业,人民法院通常遵循“先行政再司法”原则,即对未经行政处理程序的小产权房所提起的有关产权诉讼,一般都会驳回当事人的起诉。如果是经过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已取得绿本证的物业,买卖合同虽然会被认为有效但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如遇“一房两卖”或原权利人欠债被查封,则买家在维护权益时将十分被动。当房产被法院查封拍卖时,如买家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一般会以买家购买时存在主观过错而驳回,买家将很可能遭致较大损失。

二、《城市更新条例》对此有何规定?王劲松律师表示,3月1日开始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区城市更新部门应当在物业权利人更新意愿核实阶段组织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辖区街道办事处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对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进行核实,由经核实的物业权利人与市场主体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也就是说,在城市更新项目计划立项前,有关部门就要先就村改项目的房产确权并回迁给确权权利人。那些购买小产权房“博拆迁”的买家,只要被查出不是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将无法与开发商签约享有回迁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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