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乐村小产权房出售 见地块升值反悔状告买家欲收楼

从9月至今,民治嘉辉大厦门前时常聚集着一群社会闲散人员,致使该栋大厦居民生活大受影响。

五年前卖楼卖了1500万元,五年后却因为地块升值,认为自己卖便宜了,一纸诉状将买家告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买卖合同无效。近日,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民乐工业园嘉辉大厦小业主向记者反映称,因大厦前两任房主买卖合同纠纷,小区楼下被一批黑衣男子围堵,居民人心惶惶有家不敢回。

据嘉辉大厦业主张先生介绍,小区因电梯老旧、漏水等问题,经大厦全体业主商量决定,自筹资金对大厦整体进行维修,聘请的装修公司于2015年9月20日进场。然而,开工第一天,十几名身穿黑色制服的彪形大汉突然出现,声称大厦产权归其雇主所有,不由分说叫停了大厦的维修工程,强行赶走装修工人,并要求业主即日起搬离、腾空房屋。张先生说,此后连续多天,大厦周边陆续出现了近百名黑色制服男子,对进出大厦的业主进行言语恐吓,几名住户甚至被对方打伤入院,从9月下旬起至今,这些黑衣男子隔三岔五便出现在大厦周边,一些住户难忍家园被人滋扰,上前理论却被对方拳打脚踢。

业主们四处打听方才得知,幕后的雇佣指使者是这栋楼原来的开发商彭某生,2010年前后彭某生将嘉辉大厦整体转让给他人,近两年民乐村、民乐工业园等地块传言要进行城市更新,彭某生又重新打起了大厦的主意,决定以大厦用地为集体土地,大厦系小产权房为由,要求法院判决之前的买卖合同无效。而在官司尚在法院审理阶段,彭某生却雇请黑衣男子,围堵大厦出入口,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买这套房子花了我们夫妻俩大半生的积蓄,就为了在深圳安个家,如今却有家都不敢回。”连日的采访中,不少居民表示,嘉辉大厦是他们的唯一住处,产权有纠纷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或协商解决,而不应该通过简单粗暴的方式威胁住户。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民治街道办、民治派出所等政府部门曾多次派人前往现场维持秩序,要求围堵现场的闲杂人员退场,但均收效甚微。记者随后致电涉事大厦开发商彭某生,核实相关情况,然而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昨日下午,记者拿到关于该楼的一份宝安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据该份深宝法民三初字第1858号的裁定书介绍,2010年4月18日,原告之一彭某生,与被告冯某珍签订《土地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彭某生将实际归其所有的位于民治街道民乐工业新村30、31栋房地产转让给冯某珍,转让总价款为1496万元。

宝安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2月2日,涉事两栋建筑物进行了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但申报人并非彭某生,而是作为原告二、三的朱某芬和朱某良。2014年4月18日,彭某生、朱某芬和朱某良分别与冯某珍签订《土地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房地产使用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冯某珍拥有对该土地房屋的使用、租赁、转让、处置等权利。

据此,宝安区人民法院认为,涉案《土地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房地产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所约定交易之建筑物没有房产证,并已经进行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申报,应先由行政机关对涉案建筑物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行政部门对建筑物进行处理后,再就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宝安区人民法院因此驳回原告彭某生等人的起诉。

昨日记者还了解到,彭某生因对一审判决不服,已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看到以上的新闻报道是否让市民们再次感受到小产权房,房产不明确,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等带来的麻烦?然而深圳房价如此高,许多市民为了在深圳有个家,仍然只能选择铤而走险购买小产权房,那么这些小产权房的业主都是怎么想的呢?

在深圳买了房仍然提心吊胆小产权房何时能合法?

在深圳买房一直是不少人的愿望,然而高房价却让不少人望而却步,然而有的人买房了却还是提心吊胆,原因无他,买的是小产权房,不合法!

《我是小产权房业主,我有话说》

@菊子

我出生于80年代初,2000年中专毕业后我只身一人来深圳拼搏至今

一、80后第一惨,就业不再包分配!

我老是感慨,这个年代的人很无奈。

虽然,我们也苦读了几年书,但是我们没有70年代末的人享受的包分配,等我们就业时,流行一个新名词,美其名曰:双向选择。

虽然,我们赶上了房价零首付的年代,但是囊中羞涩的我们每月除了按时寄回老家贴补家用的费用后已所剩无几。

二、80后第二惨,想买房时,房价成天价!

等到我们终于积攒了一点钱,动了想买房心思的时候,才发现房价一路飙升,连付个首期都成问题。

虽然我们是80后,但是我们不是独生子,虽然现在是一个拼爹的年代,但是我们不但无法得到家里的经济支持,还要考虑年迈父母的安度晚年。

如今,我的身份已经从“农民工”演变成了“深圳人”但是我没有一点自豪。因为我的工资拿到手的比之前当农民工时还要少,我的保险,是按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购买。我仍然要住在没有阳台,阳光照射不到房里里来的城中村里,我仍然要忍受房东对我说又要涨房租,不愿意就搬走的态度。

三、为了儿子,我决定购买小产权房!

我的儿子已经来到了人世间,非常可爱。他会说话,他会告诉别人,我是深圳人,我的家在哪里,他会和我们说:妈妈,你好棒,爸爸,你好厉害。

为了给儿子一个稳定的家,为了增加他的归属感,我终于做出了一个艰难而又坚定的决定。购买小产权房。

虽然我知道,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我们至少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港湾,我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进行装修和布局。可以让儿子在家里随意的涂画,玩耍。

虽然我知道,小产权房的质量、环境不太好,但是我们至少不用再住在没有阳台,白天也要开灯的农民房里。

虽然我知道,小产权的管理没有小区的物业管理到位,但是我至少不再担心房东随时闯入我们房间,和我们态度强硬催缴房租,发出涨价通知,更不用担心在退租的时候,房东以苛刻的眼神和莫须有的理由来扣除我们所交的压金(水龙头漏水,门损坏,地板,墙弄脏了等)

四、纵然买了房,我也还是在提心吊胆!

虽然我知道,即算我购买了小产权,我的家庭成员的户口仍然只能挂在集体户上,无法迁到自己的小产权房名下。但是我至少可以让我家的儿子能在如终如一的同在一所幼儿园、一所小学读书,不用因为我们的无奈搬家而不停的更换学校,朋友。

虽然我知道深圳政府给了我们申请保障房的权利,但是我觉得那只能是望梅止渴,因为我没有关系,我的家庭收入超过6万元,我不够资格,如果真的等到我够资格来申请这保障房的话,那么我更加不敢将要用来保障一个家庭最低生活水平的钱来购买一套房子。(两老一小无经济来源,两老还无任何保险)

虽然我知道我也是深圳城市中很渺少的一份子,但是事实告诉我,我确实存在。我的户口已经来到深圳,农村里已经没有我的土地,我没有退路,我和我的家人,小孩子只能在深圳继续飘浮。我内心很强烈表达过欲望,我也想买商品房,但是理智又告诉我:我付不起首期,还不起房贷。

小产权房,我虽然很不喜欢你,但是我离不开你,至少你能给我一个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家。

《关于深圳小产权处理方案的建议》

@白色小狐狸

小产权房对买房人、政府和买了商品房的人都存在着不公平。

为了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同时保障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根据不同的土地来源以及不同的买房者。对于深圳小产权房给予以下处理方案。

土地来源(非农建设用地,个人宅基地,农业用地)

买房人类型(深圳原本地居民,非深圳原本地居民)

1.非农建设用地上建设的符合城市规划的小产权房(统建楼、集资房)解决办法:

1.1深圳原本地居民拥有的统建楼住房,只要总面积不超过480平米(见深圳文件),给予产权确认(转为正常的商品房,红本,称为A类商品房)。多出面积的住房按照1.2方式解决。

1.2非深圳原本地居民购买的小产房,交完土地出让金之后转为商品房。但这类商品房的出售转让,不能够由私人出售,只能是政府出售转让。凡是出售收入大于购买小产权房时的成本。政府按照如下方式进行收税,收税额=(100-N)%*(出售收入-购房成本)。

举例说明:A买此类一套小产权50万(包括土地出让金),现在登记转为商品房,住10年后,A想卖出此房,A就向政府提出申请,政府按照市价,得到出售收入是100万元。那么政府收税额为=(100-10)%*(100万-50万)=90%*50=45万元。把此类商品房称为B类,发给蓝色本子。住满30年(N>30年),政府不再收税。

该方法既能满足购房人住房的需求,又能抑制炒作小产权房,同时还能抑制对商品房的不公平。

2.个人宅基地建设的小产权房

对于宅基地建设的小产房(不包括原居民自己的住房)一律转为保障房。不准出售转让。如果拆迁,政府不给予补偿,也不会对该宅基地的原居民拥有者进行补偿。

3.农业用地建设的房屋

3.1农业用地目前已经不能满足农业实际用途的,转变土地性质,然后此类用地上的小产房转化为B类商品房。

3.2农业用地还可以满足农业实际用途的,一律进行拆除。

4.和非农建设用地建设的不符合城市规划的小产权房

4.1对城市影响小的小产权房,暂时转为保障房。

4.2对城市影响大的小产权房,一律拆除。

5.对于拆除房屋的住户,政府优先给予申请政府提供的保障房。

总之,对小产权进行处置过程中,分为三类。转为A、B类商品房,A类商品房拥有红本,和目前商品房一样的性质。B类商品房(蓝本),拥有者不能自己出售转让,而是由政府出售转让。(目前的经济适用房也应该转化B类商品房)。其余的一律转为保障房或拆除。

政府也需要抓紧时间解决小产权问题。因为,趋势很简单房产税必定要全部征,无论存量房还是新购房。若果不解决小产房问题,将来政府少收税在30%以上。而且现在也是一个好时间。

以后房子分成三类:A类商品,B类商品,C类(公租房,保障房全部归于公租房)。这样经过20-30年后,可以平滑过渡到只有两类房:A类商品和C类公租房。

“深圳已经全部转为国有土地”这个说法显然不符合实际的,至少关外还有很多集体土地,政府还没有(钱)把他们的集体土地变成真正的国有土地。

“早期-----近年------近期”分别处理,也是个方法。

但是最大的问题:很多楼(除非正在建的)没有办法判定他们到底是早期或者近年还是近期,这些楼又没有备案。如果说2010年之后是近期,绝大部分楼盘就说是2010年之前建的,反正也没有什么依据。至于购房合同的时间,他们可以马上重新更改。小产权房量在国内非常大,有些内地的城市在70%以上,根据公开的报道:深圳小产权房大约和商品房数量一样。这里只说深圳。

(1)小产权房不能任其自生自灭,一是因为小产权房是不违反宪法的,注意是宪法,但是它违反某些部门颁布的法律(这就是中国特色)。二是买小产权房者大部分都是经济并不太好的,有少部分是政府部门村级官员以及投机者控制。让小产权自生自灭,使得大部分买小产权者不能合法保护自己的利益,一个政府使其民有所居,是其重要的社会责任。本来应该是政府的责任,由于政府本身的原因,造成人们不得不买无合法保护的小产权房。小产权转正真正受益的是政府。至于那些少部分炒作小产权房者,按照1.2方法,他们还真不一定捞到多少好处——因为房产税。

(2)房产税是大势所取(目前搞地产的方式没有可持续性,政府又需要钱)。如果小产权不转正,对商品房真正的不公平。因为商品本来买的时候价格就很高,而且还要交房产税,而小产权啥也不用交,还价格便宜。所以政府最后还是需要解决小产权房。

(3)由于房产税的实行,那些拥有多套小产权房者,由于面积太多,一旦转正,必然交很重的税,就压缩其利润。他们其实并不会捞太多好处。

(4)按照1.2方案,小产权拥有者可能不去转正。不过,从趋势看恐怕大家都不得不转正。其一是不转正他们合法权益受到危害;其二是房产税一旦实行,深圳市的房屋所有者(包括原关外的土居民--以前的农村住房者)都要交房产税,因为根据深圳政府说法---深圳没有农民,都是城市人了,既然是城市人,呵呵,大家都要统统交税啦。

(5)“全部拆掉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有三个问题需要解决:1.土地是(村民)集体的,政府没有权利建房;2.建设资金谁出;3.被拆迁的人很多,他们不会向政府要钱,但会向村拿回当时买房子的钱,这就产生大面积矛盾,如何解决。

深圳民乐村小产权房出售 见地块升值反悔状告买家欲收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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