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
小产权房夫妻死亡改名(针对5个事实争议,法院审理认定)

小产权房夫妻死亡改名(针对5个事实争议,法院审理认定)

145

今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曾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此后,刘鑫提出上诉。法院经审理对当事人二审争议的主要事实作出认定。一、关

联系电话
微信咨询
手机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