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公安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等十二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涉及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二手房启动限购、上调限售年限至3年等9个方面内容,可谓东莞“史上最严购房新政”。
图片来源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截图
二手房启动限购,非本地户籍买首套房须1年以上社保
二手房启动限购政策,是此次东莞购房新政的最大亮点,此前东莞只对新房限购。
根据《通知》,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一套商品住房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须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商品住房。
此前,东莞只对新房限购,执行内容与上文一致。也就是说,此次东莞新政启动了二手房限购政策,限购门槛与新房一致。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此前二手房不限购,给今年上半年炒房者炒作东莞楼市留下了一个缺口。而此轮东莞房价上涨中,二手房也最为明显。
自全面复产复工以来,受深圳房价上涨、购房需求外溢、东莞新房供需矛盾、松山湖产业升级、炒房、地价上涨等综合因素影响,东莞房价开始水涨船高,其中,城区、松山湖片区的二手房市场率先上涨,紧接着塘厦、凤岗等热点板块也加速上涨。
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6月份百城房价数据显示,东莞二手房价格环比上涨1.13%,排名第三,仅次于深圳、无锡。
根据东莞中原地产成交系统的数据显示,今年4月-6月,东莞的二手房成交均价分别为24021元/平方米、27563元/平方米、39175元/平方米。其中,6月份,南城二手房成交12套,成交均价为35170元/平方米,同比涨幅近60%,环比上涨12.18%;塘厦二手房成交均价21262元/平方米,同比上涨34.63%,环比上涨4.92%;凤岗二手房成交均价25910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9.43%,环比上涨4.54%。
“限售”年限上调至3年,此前为2年
今年5月,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申“限售”政策,执行2017年4月发布的政策。具体内容是,在2017年4月11日零时后网签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交易。
此次东莞新政对于“限售”做出新的要求,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交易转让。在业内人士看来,增加限售年限,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炒房需求。
此外,东莞新政还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于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东莞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或其配偶须为东莞市户籍。
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试点建设“三限房”
值得关注的是,此轮东莞房价上涨因素中,新房供需失衡是主要矛盾之一,而东莞新政,除了在需求端增加门槛与限制外,也在供应端发力。
《通知》指出,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适当提高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供应比例,优先满足住宅用地需要,缓解住房供需矛盾。积极创新体制机制,着力突破城市更新项目周期长、进展慢的瓶颈,增加住宅用地有效供应。协同推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优化住宅用地差别化限地价出让方式。加大安居房配建力度,原则上要求新供应住宅用地项目、政府主导城市更新住宅项目配建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10%的安居房,用于人才住房等用途。
此外,东莞试点建设“三限房”,在房价较高的热点区域选取符合两规、条件成熟、配套完善的地块,建设“限地价、限房价、限购买人群”的住房项目。
资深房地产专家龙斌曾表示,这一轮东莞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这两年新房市场供应相对短缺,积压到一定程度,随着需求增多,房价就会上涨。
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2020年上半年,东莞一手住宅新增供应约13256套,共成交21062套,成交面积245万平方米,同比上升4%。同时,市场供不应求造成库存回落,消化周期缩短至7个月。
分析人士认为,增加土地供应不仅有助于缓解东莞新房供应压力,试点“三限房”还有利于稳定地价、房价与市场预期。
房价飙涨,东莞6月以来已多次调控楼市
东莞房价上半年上涨“凶猛”引起市场广泛关注,6月份以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多次出台政策,相关负责人多次表态降温楼市。
6月份,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市场乱象坚决进行重拳整治,严厉打击捂盘惜售、制造房源紧张气氛、哄抬炒作房价、抱团涨价、虚高挂牌等行为。
7月2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快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销售,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加大力度打击捂盘惜售行为,严格规范商品住房认购行为。其中,重申商品住房“限价”引起业内人士最多关注,即“首期首次申报销售价格的,每幢(栋)申报均价应不高于前三个月属地镇街(园区)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申报均价的10%(含);分期申报销售价格的,每幢(栋)申报均价应不高于本项目上一期同类型商品住房申报均价的5%(含)”。
紧随“深八条”,7月15日深夜,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将加强商品住宅网签销售信息公开,提高房价透明度,诸如每月定期发布上个月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的网签情况,每季度发布新建商品住宅的库存情况。
新京报记者段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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