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乱收水费(需交1600元安装维护费才供水)

4月18日,眉山市洪雅县七里坪镇多位居民向封面新闻记者反映,七里坪水厂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3000多户居民的水表换成了智能水表,并要求收取1600元的水表安装费。遭到居民们拒绝后,采取了断水。“山上已经断水10多天了。”

洪雅县七里坪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证实,确实进行了换表停水。“1600元不是水表钱,是安装维护费。水是一种商品,你出钱我才卖,你不出钱我为啥要卖。”

3000户居民水表被换被索要1600元

“我们西镇是4月9号开始剪表的,东镇是4月6号就开始了。”住在七里坪的姜女士告诉记者,这十天以来,因为断水,她都是到附近村民家里去挑水。“我腰又痛,但给水厂反映了很多次了,说要交了这1600才会恢复供水。”

姜女士记者,自己所在的七里坪东西镇小区,是七里坪国际旅游度假区建设时,为了安置当地村民修建的。后来很多外地人,特别是老年人,天热了就会上山长期入住。“整个房子是从2011年到2017年建成入住的,我是2016年住进来的。”姜女士说,“住进来后水电都是通的,供水一直是开发商金杯公司负责,一开始交了1000元钱,后来就没再收过钱了,说的是免费使用。”

姜女士说,但从4月6号开始,七里坪水厂突然在未经大家同意的情况下,将原先的水表剪断,更换成了智能水表,并要求每户交纳4600元的费用,后来大家都不同意,3000元说暂时不收了,先收1600元。“我们要看文件,但只有收水费的文件,没有说换表要交钱的文件,所以我们坚决不交。”

七里坪自来水公司关于收取1600元,用于智能水表安装改造维护费。

当地居民质疑自来水公司涉嫌四项违法

同样居住在七里坪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七里坪自来水厂的行为,涉嫌四项违法。

“首先我们正常用水,管网和水表都是好的,这是我们的私有财产,自来水公司无权未经我们允许,破坏锁箱,把我们的水表剪了并更换。第二,我们东镇和西镇小区,都是在2017年前就完成建设,所有配套水电安装及入户水管和水表均由联建商自投建设计入工程成本,后期移交半山物业以物业费维护,公司再收水表费或安装维护费1600元,系重复收费。第三,在我们用户没有欠费,也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自来水公司断水,置近万人的民生问题于不顾,更是违反《民法典》相关规定。第四,水厂收取1600元后,提供的是收据,并未提供正规发票,涉嫌偷逃税。”

收取1600元安装维护费后,自来水公司出具的收据。

王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七里坪镇政府针对供水收费和停水问题曾经多次开会协调,相关负责人也多次找供水公司,要求首先解决供水问题,保障生活供水需求。“这充分体现了当地党委和镇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但截至今天,自来水公司依然没有供水。”

自来水厂回应1600元是终身维护费

洪雅县七里坪自来水有限公司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七里坪水厂原来属于开发商金杯公司,2018年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收购了该水厂,目前投资已经接近一个亿。“我们是根据2015年四川省发改委《关于放开水电气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的通知》,在合理情况下,可以自由调节收费。这个1600元不是换表的钱,而是水表前的管网包括水表,我要对你终身维护,这有个到达成本。”

该负责人介绍,本来成本的计算是每户接近5000元,但经过政府指导、听证,最终确认的费用是1600元,收费是依法依规的,不存在乱收钱。那么,这1600元的收费标准是否有政府文件?该负责人未正面回应,只是表示这个钱是经企业测算。

安装新水表是否经过用户同意?该负责人表示,东镇和西镇小区是小产权房,不存在同不同意的问题,收的钱也不是水表的钱,只是一个计量工具而已。据其介绍,目前七里坪西镇和东镇小区,现在已经安装了近3000户新水表,有50户选择了交费通水,其他没有交费的,暂时没有通水。

当地居民称,自来水公司未经同意,强行打开水箱后换表。

为何一定要将机械水表换成智能水表、并在换表后停水?该工作人员介绍,换表后远程在办公室即可抄表,可以实现最少的人干最多的活。“水是一种商品,你出钱我才卖,你不出钱我为啥要卖。”

此前,当地居民还收到一份《七里坪水厂宣传单》,水厂对收费争议进行了书面回复:公司按照成本倒摊测算每户费用在5000元以上。公司为体现供水民生性质,保本运行,最大限度让利群众,经七里坪镇政府多次组织供水企业、七里坪社区、当地居民、业主委员会及小产权房业主代表多次沟通协商定为1600元/户。

目前全国各地供水企业在安装维修费收取均在3000元左右及以上,如楼盘开发商均含在房价内。但小产权房开发商并未与公司做过任何交接和沟通及缴纳水、电、气的相关费用,小产权房住户也未与我公司签订供水合同,原则上水厂没有向其供水的义务。

旧水表为小产权房住户自行安装未校验,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收费计量装置必须经过校验才能使用。公司决定将对七里坪镇度假区及当地居民和西镇、大房基住房用水进行规范化管理,采用智能计量装置方便用户交纳水费,避免造成不必要停水和纠纷。

相关企业介绍表前维护归企业表后维护用户可自主选择

不过,该宣传单发出后,立即引起不少业主质疑,认为对1600元根本没有达成一致性意见。“东西镇小区属金杯集团开发拆迁安置项目,无论供水企业如何更换,都不应改变用户生活用水保障。”

那么,是否如该水厂工作人员所说,要收取一笔终身安装维护费?眉山市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原眉山市供排水总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规定,水表前的维护由企业负责,水表后的维护由用户负责。

“水表是接到小区住宅楼下,这之前的管道和水表,都是由我们企业负责,从水表到入户的管道由用户负责维护。如果用户负责的这一段出了问题,可以找我们维修,如果觉得价格不合适,可以找外面的公司修,没有说要收取一次性的终身维护费的说法。”该工作人员还介绍,目前该公司所服务的辖区,都是使用的机械水表,如果用户申请更换智能水表,费用就由用户承担。“如果用户没有需求,我们肯定不会强行去换。”

当地居民供图称,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正在换表。

该公司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对于停水,国家有严格的规定,供水公司不能随意断供。“只有用户连续不缴纳水费,且多次催收未果的情况下,才能够中止供水。”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眉山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城市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责任以立户注册水表为界进行划分,立户注册水表前(包括计量水表)由供水企业维护和管理,户表后由用户维护和管理。用户委托供水企业进行维护、维修的,所需费用由用户承担。

4月20日,记者从七里坪镇政府获悉,当地县领导正在研究处理供水事宜。“目前东西镇入住户还很少,一般要五一后天气热了,人才会渐渐多起来。不管双方是否达成一致,肯定会保证五一时,大家的正常用水。”

律师说法:不应以连续停水来实施事实上的要挟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手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可知,即便该小区住户未与该自来水公司签订合同,但小区住户一直履行了缴纳水费的主要义务,而自来水公司此前也接受了并履行合同约定,因此,双方之间的供水合同早已成立。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协议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该自来水公司未与该小区住户取得一致意见,就单方面更改合同主要内容的行为已属违约。同时,根据“供用水、供用气、公用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供用电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的规定,在双方对设施维护的约定不清甚至没有约定,小区住户水表尚不需要维护或更换的情况下,该自来水公司单方面更换智能水表没有法律与事实依据。

此外,参照《民法典》“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的规定,根据“供用水、供用气、公用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在小区住户并未出现拒付水费的情况下,自来水公司对小区采取停止供水的行为已经违约。当然,在既成事实的基础上,双方最好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以取得最大公约数范围内的解决方案,而不应采取简单粗暴的不告而更换水表,甚至连续停水的措施来实施事实上的要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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