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丰收小产权房(云浮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范围公布)

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公告

为做好2022年秋季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根据《云浮市云城区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云区府办〔2019〕4号)、《云城区中心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暂行办法》(云区教〔2019〕5号)和《云城区中心城区小学招生地段调整方案》(云区教〔2019〕6号)文件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教育实际,特制定《云城区2022年秋季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生学校、班数、人数、咨询电话

二、报名地点

分别在中心城区(含云城街、高峰街)招生学校内设置。

三、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而且之前没有读过一年级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范围

(一)中心城区学校按原有招生范围继续执行。具体按《云城区中心城区小学招生地段调整方案》(云区教〔2019〕6号)文件执行,该文件在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已公告。

(二)臻汇园小学(小区配套小学)招生范围。

1、云浮市云城区西花岗市政综合建设项目范围内臻汇园小区(臻汇园碧湖新城、臻汇园碧湖新城-南区、幸福华庭、绿屏湖畔、华盛·圆坊都荟等小区)。

2、城西村委的朱屋村、大坑边村以及城北村委的林屋村(臻汇园小学用地范围内征地涉及的村队)。

备注:今年臻汇园小学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既可以选择在臻汇园小学就读,也可选择在原招生范围学校就读。

(三)云浮中学附属小学招生范围予以调整。

1、因云浮中学附属小学从今年秋季恢复初中一年级招生,云浮中学附属小学从今年秋季开始停止小学一年级招生,原在读的一至四年级学生继续在云浮中学附属小学就读。

2、2022年秋季,云浮中学附属小学招生地段范围的适龄儿童在云浮市第二小学报读。

五、具体办法

本次招生共分四个批次完成,凡前批次已被录取的,不得参与下批次的报名。

第一批:招收中心城区学校所属招生范围内户籍生及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在第一批招完后,各学校接受在该校招生范围内的随迁子女报名,并计算所得的积分。待各学校完成积分工作并汇总后,由区教育局确定最低积分线,该积分线各学校相同。学校根据剩余学位数,按申请人的积分(必须达到最低积分线)由高到低顺次录取,额满即止。如果录取到最后一名出现多人同分时,则通过抽签确定录取。

第三批:在第一、二批招完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接受达到当年最低积分线而第二批未被录取的申请人随迁子女报名,学校按申请人的积分由高到低顺次录取,额满即止。如果录取到最后一名出现多人同分时,则通过抽签确定录取。

第四批:前一、二、三批招完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接受达到最低积分线而未被录取的申请人随迁子女报名。

六、时间安排

七、各批次招生的相关事项

(一)第一批次。

1、报名条件:2022年7月16日(含16日)前取得该学校所属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2022年7月16日(含16日)前取得房产证或已收楼的臻汇园小区业主的子女也可在本批次报名申请入读臻汇园小学。

2、报名流程:⑴家长携儿童并带备资料(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免疫证明)→⑵到学校申领报名表并填写相关信息(网上下载自行填写也可)→⑶学校审核→⑷到派出所审核户籍→⑸学校发放笫一批录取通知书。

3、本批次特别提醒:对符合报名条件但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不再保留学位。对于2022年7月18日后取得中心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的,本批次不再接受补报名。上述两种逾期情形者,均不能确保在户籍所在招生范围公办小学就读,家长需慎重选择,风险自负。

(二)第二批次。

1、报名条件:凡在中心城区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有儿童户籍和免疫证明、有正常学习能力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可到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居住地所属的公办学校申请入读一年级报名及参与积分排名。

2、报名流程:⑴家长携带儿童和相关资料(包括儿童户口簿,预防接种免疫证明,父母身份证及参与积分资料的原件、复印件)→⑵到学校申领报名表并填写相关信息(可网上下载填写)→⑶提交学校审核并计算所得分值→⑷学校公示入围名单及积分→⑸学校发放第二批录取通知书

3、根据个人情况提交以下四类材料参与积分。

第一类:居住条件证明材料(以下四项只能提交其中一项参与积分)。

⑴有合法房产的。

①儿童父母在该学校招生地段内购置房产并取得合法《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

②儿童父母在该学校招生地段内购置合法房产(必须在2022年7月23日前已收楼)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按下列情形提供相关材料:A属于商品房的,提供合法购房合同、银行房贷供房合同及缴费流水票据;B属于自建房需提供在该住所的土地证,由儿童父或母一方姓名缴交的用水、用电等凭据;C属于共建房需提供在该住所合法的建房合同和公证书,由儿童父或母一方姓名缴交的用水、用电等凭据。

③房屋产权是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商品房,提交在中心城区招生地段购置房产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如果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多名子女的(即非独生子女的),应由子女们共同协商,书面签名同意指定其中一名子女的适龄儿童享受该房产参与积分入学的权利。否则,只按90分除以子女数计算所得分值。

⑵儿童父或母在该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户籍,但该儿童户籍不在该学校招生地段内的,需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佐证材料。

⑶云浮市外户籍连续居住的申请人,需提供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和居住(或租住)地方证明材料,从子女申请入学的当年报名月份往回推算5年计算有效。

⑷云浮市内户籍连续居住的申请人(因本市户籍不能办理《广东省居住证》),需提供在居住(或租住)地方由儿童父或母一方姓名缴交的用水、用电、有线电视、固定电话、光纤等其中一项的近5年的缴费合法凭据。

第二类:稳定职业证明材料(以下两项只能提交其中一项参与积分)。

⑴提供适龄儿童父或母由云浮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云城分局出具的近5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含机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如提供广东省、云浮市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件的,其服务单位必须在中心城区内或购买人必须是中心城区户籍。

⑵适龄儿童父或母在中心城区经商的,提供合法有效经营证明,当年报名月份往回推算的连续6个月以上的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第三类:学前教育证明材料。提供幼儿在中心城区许可办学的幼儿园接受教育的证明材料(该学籍证明必须由幼儿园从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并打印出来,加盖幼儿园公章)。

第四类:地方贡献证明材料。

提供父或母在中心城区投资办工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证明。

4、计算积分办法。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计算一级指标共4项,二级指标共8项,每个一级指标下的二级指标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计算积分,最高总积分为270分。请家长参照下面计分办法并在《云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对应栏填写“自报得分”,交学校审核确认,具体计分办法见下表。

5、本批次特别提醒:

达到最低积分线而未被录取的申请人随迁子女,到学校取回《云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提出第三批报名申请。逾期未报名者,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三)第三批次。

1、报名条件:必须达到最低积分线,且第二批未被录取的。

2、报名流程:

⑴家长携儿童并带备学校已审核的《云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等相关资料→⑵到学校申领报名表并填写相关信息→⑶提交学校审核-→⑷学校发放笫三批录取通知书。

3、本批次特别提醒:达到最低积分线而第二批未被录取的可跨招生范围自行选择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报名,家长要慎重选择,风险自负。

(四)第四批次。

达到最低积分线但仍未被录取的申请人随迁子女,携带经学校已审核的《云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到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提出第四批报名入读。

八、其他

1、切实保障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2、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资料的,经查实后取消其积分入学的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当年申请入读的云城区中心城区公办学位。

3、请到校人员严格遵循学校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佩戴口罩(自备)、扫码、测温进入学校。到校人员报名前10天内如有境外旅居史,近7天内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近7天内如有本土疫情发生地区所在县、区低风险区旅居史,未完成3天两检的人员应更换其他同志报名。

4、本公告由云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云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828051或8828966

招生监督投诉电话:8866115或8866929

云城区中心城区小学招生地段调整方案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原来界定的中心城区小学招生地段不适应城区发展需求。根据中心城区小学布局实际,为合理利用教育资源,更合理规划学生就近入学,需要调整中心城区部分小学招生地段作适当调整。

一、新建学校招生地段

(一)云浮市恒大学校招生地段。

1、恒大城小区业主的适龄儿童。

2、学校附近村庄适龄儿童(含鹏石、循常、大塱及座落在其村委辖区内的住宅小区)。

3、岔路村委的罗石村、三眼塘村、栗子围村适龄儿童。

(二)云浮市云硫小学东方校区招生地段。

1、狮山路以西、乐谊路以北(靠消防队一侧往高峰方向)至罗桂路以南一带,包括蟠龙山水豪庭小区。

2、碧桂园小区。

3、金马路以北至金山路以东一带,不包括西塘新村。

4、东方村委十七条自然村(不包括江咀村)。

二、布局调整学校招生地段

(一)云浮中学附属小学招生地段。

1、以南山河为界,从翠丰桥头河滨东路257号至兴云东路227号(银海广场)以东,沿兴云东路与河滨东路交汇处(即兴云东路13号)。包括此范围内的练屋村、金豪新天地、金龙花园的适龄儿童。

2、翠石路30号起至翠石路98号以东,至黄泥坑。包括此范围内的兴云东路双号242号至108号、蟠龙湾、云苑山庄、花德山等适龄儿童。

3、以南山河为界,市公安局至金域蓝湾以东,至云中新校区。包括此范围内的丰收村委、市公安局、城市花园、市供电局、金域蓝湾、御龙山水、云中新校区的适龄儿童。

(二)云浮市田家炳学校招生地段。

1、城中路49号至65号(英东体育馆)的单号门牌;青少年宫巷1号至33号的单号门牌,2号至48号的双号门牌。

2、兴云西路2号至88号的双号门牌(含富临花园);兴云西路109号(现兴业广场)至171号的单号门牌。

3、艺苑路23号至27号的单号门牌,18号至24号的双号门牌;马岗新村(东、南、西、北村)。

4、闻莺路2号至48号的双号门牌;闻莺一、二、三路;闻莺一、二、三巷;屏峰路18号至110号的双号门牌,屏峰路29号至91号的单号门牌;屏峰一路;屏峰一、二、三、四巷(含清水塘村)。

5、恒安路;恒安一、二、三、四、五、六巷;福安小区。

6、西塘新村。

三、相应调整原老城区学校地段

(一)邓发小学招生地段。

1、城中路由城中路1号(即城南大花坛侧)至城中路47号(兴云西路交界处)的单号门牌;城基路。

2、兴云西路由兴云西路1号至兴云西路107号单号门牌;艺苑路1至16号门牌;城讯路;城讯一、二、三路;头塘讯;朱钟屋;钟屋巷;兴云西南侧二环路;刘屋。

3、闻莺路由闻莺路1号至闻莺路101号的单号门牌、50号(即龙盘居花园)至130号的双号门牌;屏峰路1—27号的单号门牌、2—16号的双号门牌;闻莺横一巷;清水路;屏峰山脚横巷;屏峰山脚一、二、三巷。

4、浩林西路由浩林西路2号至浩林西路102号双号门牌;玉屏路;玉屏路北巷;永福巷;永福横巷;万福路;民福巷;城南谢屋村;城南肖屋村。

5、解放中路73—147号的单号门牌、48—120号的双号门牌;解放西路1号至118号;人民巷;人民路;城里底;红星巷;工农巷;同福巷;周屋。

6、江屋、三元里村、清水塘村原村民。

(二)云浮市第一小学招生地段。

1、兴云东路双号,兴云中路单、双号,兴云西路双号2至48号。

2、星岩1、2、3路(1—102号),马排1、2、3、4巷,天柱新村,文笔新村,沙地村。

3、建设北路,建设南路2至132号的双号门牌,廖屋,湖边路、石麟路(原牌坊路)。

4、旧街解放东路至解放中路,城中路2号(源盛华庭)至116号(市自来水公司)的双号门牌,东风1、2巷,文化巷,三元里、上谭路、上谭中路、云景西路、金华路(靠九鼎明珠和又一城一侧)。

5、榕树脚,关屋,东安路,天平路,静园巷。

6、玉皇路,翠玉区,站后巷,翠石路29号起西面门牌(市房产局对面,紧靠翠玉区一侧)。

7、山川坛,新分村,岩前路,竹园路,培风巷,岩背巷。

8、珊瑚路,乐谊路双号(靠市一小侧)。

9、浩林东路双号门牌;

(三)云浮市第二小学招生地段。

1、兴云东路单号229号至281号。

2、裕华东路1号至29号。(含振华路、裕华二巷)。

3、裕华西路1号至67号。

4、翠石路单号1号至27号。

5、河滨东路258号至368号。

6、建设南路1号(含尤鱼山、下谭路)—中专桥头单号(125号止)。

7、东边从安居楼起(安居楼第三期工程30、31、32三栋楼除外)—华桥新村(含原丰收会众岗村户籍、华丰路、振华南路、世纪华庭)。

8、中专桥头(东面)—石子岭脚东面。(含宝马路以东即宝马路1号至云丰风机厂、电厂生活区、藕塘村、藕塘新村、恒信花园、南山翠苑、上洞村东面)。

(四)云浮市第三小学招生地段。

1、由市民政局—南山路—浩林西路—浩林东路—宝马路—府前路—市民政局范围内。

2、土门村委。

(五)云浮市第四小学招生地段。

1、由浩林西路往南山路(单号门牌)--河滨西路—华盛圆坊都荟范围内。

2、城西村委会、大塱村委会(不含下合水村)。

(六)云浮市第五小学招生地段。

1、由金马路以南(单号门牌)至浩林西路、环市西路以东至文笔路范围内。

2、城北村委(包括辖区内的臻汇园住宅小区)。

3、绿屏路以西;兴云西路90号以上双号门牌和兴云西路173号以上单号门牌。

(七)云浮市第六小学招生地段。

1、由安居楼东面背至河南东路范围内(含丰收、云楼、新中村委、维福小区、丰收教师村、市三中教师宿舍)。

2、安居楼第三期工程。

(八)邓发小学岔路校区招生地段。

1、岔路、大坎村委(含三河洲花园、世纪一号小区)。

2、大塱村委下合水村。

(九)云浮市云硫小学罗桂桥校区招生地段。

1、云硫(含高峰、罗桂桥、大降坪)生活区。

2、罗桂路以北的新桂区。

3、蟠龙居小区。

4、东方花园小区、碧桂园天玺小区、地质队、东方江咀村。

四、其他事项

1、被列入本次招生范围调整部分,但有特殊因由的,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三年内可回原招生范围的学校申请入读。

2、随迁子女必须按本次调整后的招生范围申请积分入学。

3、本文未提及的住宅小区,符合招生政策的适龄儿童,到其招生地段内的学校或村委所属地段的学校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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