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堂小产权房能买吗,中堂镇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出炉

此次招生对象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有正常全国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根据招生方案,公办学校学区生的录取办法:按户口簿地址(若父母拥有镇内产权清晰商品房或自建房的原居民上传了居所信息的,则按房产地址)所在学区对应学校安排学位;当报名人数超过学位规划人数时,根据入户时间先后和相对就近原则,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其他公办学校。

招生办法

1.公办学校

(1)学区生:包括户籍地为中堂镇各村、社区(含父母拥有镇内产权清晰房产)的适龄儿童;父母拥有镇内产权清晰房产的新迁入户适龄儿童。

①报名资料:

a.户口簿(户号和地址页、父或母或合法监护人页、儿童本人页);

b.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自建房土地使用证等证件之一(欲申请房产对应学区学校的原居民和市外迁入中心社区且父母有镇内产权清晰房产的儿童必须提供);

c.亲子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或亲子鉴定(如学生所在的户口簿能直接显示亲子关系,可直接以户口薄作为佐证材料);

d.学生近期小一寸免冠证件照;

e.六年级学籍卡(申请初一的学生提供,需加盖现就读学校公章);

②录取办法:按户口簿地址(若父母拥有镇内产权清晰商品房或自建房的原居民上传了居所信息的,则按房产地址)所在学区对应学校安排学位;当报名人数超过学位规划人数时,根据入户时间先后和相对就近原则,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其他公办学校。

(2)统筹生

①招生对象:

A类:中心社区集体户(立新西街43号)的适龄儿童;

B类:积分制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执行;

C类: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的适龄儿童;

D类:符合政策的台湾同胞、华人华侨子女;

E类:父或母获得市委、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

F类:烈士、现役军人、英雄模范、因公牺牲或1-4级伤残的消防救援人员、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等的子女;

G类:父母一方或双方为中堂户籍的非户籍儿童;

H类:符合镇其它优待政策:文明积分、跨学区等。

②报名资料:

a.户口簿(户号和地址页、父或母或合法监护人页、儿童本人页);

b.家长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非东莞户籍学生均需提供);

c.现居住地址证明:房产证或劳动合同或租房合同或营业执照或租赁合同等;

d.亲子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或亲子鉴定等(如学生所在的户口簿能直接显示亲子关系,可直接以户口簿作为佐证材料);

e.学生近期小一寸免冠证件照;

f.六年级学籍卡(申请初一的学生提供,需加盖现就读学校公章);

g.荣誉证书或相关证明(E、F类别学生提供);

③录取办法:

结合居住地和工作地,视当年学位情况,由中堂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积分入学类别学生,根据教管中心公布的公办学位数和民办学位补贴数,结合家长填报志愿(第一志愿优先)情况,按分数从高到低,录满为止。

④特别说明:

a.以上所有类别学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

b.企业人才子女,待市相关文件下发后,还需线下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c.父母一方或双方为中堂户籍原居民的非户籍儿童、跨学区类别学生,还需于5月25日—27日到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镇中心小学后门对面)现场报名,提交相关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2.民办学校

(1)招生类别: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A类,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B类,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申请民办学校时,须选择其父或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家长方”申请入学,其中:

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的居住登记;

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家长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2)招生计划:具体见各学校招生简章。

(3)招生办法:

①总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必须落实“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面谈等各种方式“掐尖”招生、提前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②直升入学:九年一贯制、多层次民办学校可先对符合直升条件并自愿直升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意愿收集和统计;如自愿报读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数的,应予以全部录取,录取后剩余学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如自愿报读的人数多于招生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数的,应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结果,不再面向社会招生。以上自愿报读并被直接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民办学校登记统计好名单后交属地教育部门,教育部门核对学生学籍及有关信息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数据录入招生平台;该部分学生不能再参与其他民办学校的报名和录取,但可申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志愿类别学位。

③对外招生:民办学校(九年一贯制)在完成本校直升入学学生的录取工作后,剩余学位对外招生。

④电脑派位工作由属地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市属民办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报名程序

通过电脑或微信公众号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户籍学生:2020年5月23日9:00—6月5日17:00

非户籍学生(含积分入学申请):2020年5月18日9:00—6月5日17:00

(2)报名网址

(电脑版)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专区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

(手机版):莞家政务APP,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3)信息填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即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申请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家长按积分方案要求登录招生平台填写信息。

(4)志愿填报

申请人家长可根据申请人的户籍类型自选申报符合条件的志愿类别,如申请人同时符合多个志愿类别条件,可同时申报其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记者】何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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