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城小产权房?快来内乡看试点!

一、基本情况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涉及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内乡县把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两步走”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第一步,2017年,在88个贫困村试点先行。工作中,创新运用“财政注资+合作社贷款+入股公司分红”模式,保证各贫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不低于8万元,彻底解决贫困村集体经济“空壳化”的“短板”,助推脱贫攻坚,形成村支部、村委会和合作社“三驾马车”并行格局,成为南阳市率先完成贫困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县。

第二步,2018年,对剩余200个村进行改制。目前,各村成员认定、三榜公示已经结束,各类资产基本澄清,第三方评估机构逐一核实,正在进行评估和出评估报告,年底前基本可以完成改制工作。

二、做法与成效

内乡县作为省试点县,没有现成模式借鉴。为稳妥做好该项工作,内乡县在推进过程中,探索积累了“六步工作法”,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党政主导,稳步推进。内乡县被确定为改革试点后,从县到乡镇、村(社区),均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出任组长、副组长,全面负责此项改革工作。县委农办牵头,负责制定全县改革实施方案,统筹安排改革事项。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抓好落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合力推动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下发了《内乡县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等6个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文件。2017年9月,召开全县试点动员会。2018年4月,召开全面部署动员会。

(二)开展培训,强化宣传。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政策性强,操作技能要求高。内乡县举办8次产权改革工作培训班,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农业中心主任、财政所主管村财务会计,村党支部书记、村会计、第三方评估机构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内容包括各级政策、清产核资各类报表、折股量化办法、档案整理、办证程序、账目建设等。通过层层培训,提高了基层队伍的政策水平和操作技能。同时,印发政策问答等政策技术资料及宣传彩页,通过电视台制作专题片在黄金时段播出等宣传形式,提高群众的知晓度,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清产核资,摸清家底。为摸清集体家底,防止资产流失,为严把清产核资关,内乡县在工作流程上分四步走:第一步,清理核实,为明晰产权打好基础。以乡镇为单位,引入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核,先账内,后账外,逐类逐项进行盘点、核实、登记、审核、造册,核查结果经村民代表会议审查,公示没有异议后,移交到乡镇财政所“三资”管理办公室,建立台账。至目前,已完成股改的88个贫困村登记集体资产总额25151.78万元(清产核资前为4927.89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5105.31万元,为股份制改革奠定了基础。第二步,界定权属。按照分门别类、分类处置的原则,开展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等“三资”权属确认工作。第三步,股权量化。以村为单位,将经营性净资产折股量化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第四步,股权设置。按照核算简单、分配便捷的原则设置股权。

(四)认真界定,确认股东。产权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农民变股东”,让群众享受集体改革红利。群众关对此的注度非常高,特别是城关镇及毗邻县城郊区的农民更为突出。为保障农民权利,协调平衡各方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内乡县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出台了《内乡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指导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由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是否具有该村户籍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在本村居住、是否有稳定的社会保障等条件,综合考量,一村一策,民主讨论,民主决策,逐组逐户全面科学界定,严格三榜公示制度,做到“不漏一户、不错一人”,认定成员身份。

(五)股权设置,量化到人。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是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革,要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和特有的社区性,只能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内乡县按照让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基本方向,探索股权设置方式和运行机制。对贫困村,设集体股和成员股;非贫困村只设置成员股。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静态管理方式,即“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按照全部量化、确权到户、量化到人、户内继承、社内转让、长久不变的原则配制股权。目前,已完成股改的88个贫困村配置股权88.2万股,股本金5086.56万元,非贫困村正在量化汇总。

(六)登记办证,建立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是特殊的经济组织,内乡县统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具备市场法人主体地位,行使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职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机构的成立流程是:股民推选股东代表→股东代表推选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理事会和监事会从其成员中推选理事长和监事长→成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办证流程,按照“村申请→乡(镇)批复→县办证”的工作程序,由村整理完善10类材料提交乡镇提出办证申请,乡镇批复后向农办提供7项材料审核办理内乡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成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向工商局提供10项材料审核办理营业执照,成立村农业经济专业合作社。目前,已办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88个,288个村农业经济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确立了市场法人地位,并在县农发行开设账户,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奠定基础。

内乡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以来,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把股权量化到人,使农民变股民,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得到增强。通过核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实现集体资产共有共享的改革初衷,为农民拓宽增收渠道,共享农村改革发展成果找到了可行的途径。

二是确立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法人主体地位。村股份合作社的成立,解决了以前村“两委”不能作为独立法人从事经营、贷款、融资等活动的难题,打通了对接市场的通道。新的股份制经济合作社可以与市场、银行、企业对接,采取开发、合作、入股等方式参与市场竞争,分享市场红利,使集体经济由封闭式发展向开放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加快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

三是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把集体经营性资产作为资本,注册成立村股份合作社,盘活了集体闲置沉睡的资产,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各类资产能抵押、能贷款、能开发、能入股、能合作、能分红,发展各种产业。特别是内乡县创新运用“财政注资+合作社贷款+入股公司分红”模式(县财政利用涉农整合资金,向贫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注资2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由牧原公司担保,以合作社名义向农发行贷款80万元。合作社把100万元作为资本金,投资入股牧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每年固定享受公司优先股约定分红10%。同时,银行贷款由县财政分4年代为偿还,消除集体经济发展负担。待全部村改革完毕后,该模式将实现全覆盖),保证各贫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不低于8万元,彻底解决了贫困村集体经济“空壳化”的“短板”,实现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全覆盖,为助推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四是提高了农村基层执政治理能力。通过清查核资,澄清了家底、明晰了产权,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使集体有更多精力去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困难和问题

内乡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多次得到省、市主管部门的肯定,但调研发现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瓶颈”问题逐渐凸显,亟待解决。

一是对改革的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不够广泛、深入。由于外出打工人员较多,个别地方存在产权改革政策宣传效果不理想的现象,群众知情率、参与度不够。部分基层干部因集体资产增值困难,对改革缺乏积极性,有畏难情绪。

二是改革运行不够规范。一些地方资产清理方面分类不准,核实工作存在漏登、错登现象;民主程序存在走过程现象;档案整理不够规范。

三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后期财务衔接与管理标准不明确,尚待与财政部门沟通。

四是发展集体经济的方式比较单一。目前,仅限于政府引导、入股分红的单一模式。

四、推进的建议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现农业产业与现代经营组织有机融合、盘活农业资产、引导农业资产走向市场经济的必由之路,其核心是优化生产经营结构、基础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机制保障和关键所在。结合调研情况,调研组就下一步稳妥推进此项改革提出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推进过程中的工作统筹和分类指导。对已经完成改革任务的村,对标改革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确保改革不打折、不走样;对正在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按照动态管理机制的要求,进行问题倒逼、时间倒排、责任倒查,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乡镇责任考核目标之一,确保按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完成任务。强化宣传,化解基层干部思想上的畏难情绪,主动消除农民群众认识上的各种误区,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奠定良好基础。

(二)积极研究和探索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一是加强人才保障。一方面,要着力加强对村干部致富技能、市场经济知识、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发展经济和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增加人才输送,把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吸纳到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岗位上来。二是围绕农村股份合作社内部机制、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问题,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在坚守农村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权益不受损的政策底线前提上,根据各村实际,引进专家团队,对各地的生产条件和生产企业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为新型经济组织提供产业发展方向的建议参考,形成“一村一品”,从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三是引导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紧密型利益联动机制,开展企业产权(经营权)、农村产权(经营权)相结合的组合经营,盘活农村资源,优化农村资源配置,促进农村资产财产化、资产化、财富化,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同时,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的改革新路,视条件组建农村资产管理公司,推动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向深度发展。四是把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脱贫攻坚、乡村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提升改革的综合效应。

(三)依法依规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一是按照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坚守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公开、公平、公正精神贯穿于改革的始终。二是推动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完善治理结构,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运营管理、资产监管、民主监督、收益分配等各项制度,如加强对村党支部、村委会与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交叉任职、财务管理等相关问题的研究,出台规范性指导意见,进一步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确保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三是加强对农村产权流转、抵押、交易、融资担保、市场建设等各类问题的研究,探索有效实现形式,真正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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