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小产权房拆迁补偿?年底前建成智慧岛,明确金融、奖补支持措施

《实施方案》明确,2022年年底前完成周口智慧岛建设。2025年,建成2个以上智慧岛“双创”载体,培育4家上市企业,引进培育20家以上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形成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竞相迸发的创新生态小气候。

《实施方案》明确,采取公开选聘或者依托周口智慧岛管委会与引进企业共同组建等方式,成立专业化、市场化运营公司,主要负责智慧岛开发建设、资本运营、专业化招商、市场化服务等,相应赋予土地一级开发、产业落地准入、长期运营管理等权限。加强与启迪科技服务公司等企业沟通对接,引进企业正式落户周口智慧岛后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实施方案》同步公布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具体包括:

加强金融支持

?支持周口智慧岛运营公司发行企业债券融资,“十四五”期间在企业债券存续期内按照发债利息的一定比例给予贴息补助,在省级补助资金基础上,由市、县两级共同负担。

?对符合条件的融资产品按照实际支付中介费用的50%给予公司最高100万元补助(省级),支持入驻周口智慧岛的企业上市挂牌,为入驻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对入驻的小微企业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

?提高周口智慧岛内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此额外产生的贴息支出由当地财政承担。

?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资基金在周口智慧岛注册。积极争取省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新材料引导基金对周口智慧岛重大建设项目给予支持。

加强政策引导

?周口智慧岛完成目标任务、通过省考核后,在省级财政奖励5000万元基础上,市级财政给予100万元补助,主要用于支持周口智慧岛研发设计、成果转化、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引进。

?探索新型产业研发用地支持政策,建设人才公寓、青年公寓按需定向配置给周口智慧岛使用,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统一运营管理。

?坚持依法供地,在周口智慧岛内严禁房地产开发,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指导周口智慧岛在创新平台、公共设施、科研教学、中试示范、创业创新等方面用好用足产业发展用地支持政策。

强化平台支撑

?支持在周口智慧岛建设专业化、精细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

?对国家级、省级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在争取省财政最高200万元奖补支持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补支持。

?对入驻周口智慧岛的科研机构及企业建设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等被新认定为国家级创新平台的,在省级财政给予每个平台500万元一次性奖励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认定为省级创新平台的,市级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在周各高等院校、高职高专在周口智慧岛建设众创空间、大学生科技园、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支持省内外高校院所与周口智慧岛互助合作,引导高校科技成果在周口智慧岛转移转化,实现生产、教学、科研、培训一体化。

强化人才保障

?支持周口智慧岛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归雁工程”双创基地、“周口一家人”服务云平台,引入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优先申报周口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对入选人员给予相应的技术津贴。

?统筹强化在优质医疗和教育资源、家属安置、人才公寓、配偶就业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吸引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到周口智慧岛创新创业。

?凡具有事业单位身份的高层次人才入岛创新创业的,可按现行政策在科技创新研究机构继续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对引进的不具有事业单位身份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使用专项事业编制。

?支持周口智慧岛引进创新创业类人才(团队)项目,符合周口市人才认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

优化发展环境

?将入驻周口智慧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纳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实施范围予以支持。

?将入驻周口智慧岛的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探索将“一对一”的银企服务模式拓展为“一对岛”的银园服务模式。

同时发布的《支持周口智慧岛建设若干政策(暂行规定)》明确了10条支持政策。

具体包括:

?对入驻周口智慧岛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型科技团队,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10万元支持,对岛内新批建的院士工作站、中原学者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周口智慧岛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对岛内聚焦新兴产业关键领域、高端环节布局建设和引进共建的重大专业化新型研发机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支持周口智慧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入驻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归属研发团队所得比例不低于70%。对入岛新认定的省级中试基地,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入岛新认定的省级技术转移转化机构,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对入岛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成果主要完成人(团队)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10万元。

?支持周口师范学院、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与科技企业在周口智慧岛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支持周口智慧岛内科技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对在科创板等成功上市的岛内企业,按照辅导备案登记等时间节点给予奖补。支持优先将周口智慧岛内优质企业纳入省、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支持周口智慧岛培育骨干创新型科技企业,对入岛首次认定的省级创新型龙头企业、“瞪羚”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雏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入驻周口智慧岛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为2年,财政按政策规定予以贴息。

?对入驻周口智慧岛的企业,落实研发补助政策,按照省核定的金额省市(县)分级负担1:1的比例配套补助资金。

?支持对入驻周口智慧岛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免房租或租金补贴。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智慧岛创业,按规定享受保留编制、职称评定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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