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产权房公正无效?公证核查休想蒙混过关

近日,市民徐某到南京公证处申请办理户口簿公证,以便儿子在国外生活就业。南京公证处凭借多渠道核查手段,核查徐某户口簿的真实有效性,结果一波三折,出乎意料。

今年9月,市民徐某前来办理户口簿公证等事项,提供了2018年12月29日签发的户口簿原件。经核查,公证人员发现此户口簿部分信息无效,告知徐某情况后,她表示拿错了。

次日,徐某重新提供了2014年5月20日签发的户口簿,经公证人员再次核实相关部门,答复仍然是此户口簿部分信息无效,且其中有人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并已迁出户籍。公证员再次联系徐某,告知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能弄虚作假,徐某表示重新将到派出所换发户口簿。

一周后,徐某提供了2022年9月26日签发的户口簿,公证人员发现缺少第二页且有明显撕毁痕迹。徐某解释是派出所承办人失误:误将儿子沈某的“已婚”登记成“未婚”。于是她顺手撕掉这一页,在第三页上继续打印沈某的信息。公证员电话联系了公安局户政科和派出所承办人询问,答复是:即使有个别信息错误的情况也会盖章,不会随意撕毁。于是,公证员严厉警告徐某,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不仅触犯了法律,还会列入黑名单。

徐某终于悔悟,表示愿意去派出所更新户籍信息,办理最新的真实有效的户口簿。2022年9月27日签发的第四本户口簿,最终经公证员核实确认此户口簿真实有效,依据公证程序出具了户口簿公证书。

公证员以案说法

户口簿承载每个家庭成员不同历史时期的身份信息,当事人因情形变更去换发户口簿,往往以遗失或其他理由不退回原有的户口簿,重新申领致使手中持有多份户口簿,也会根据不同情形选择性使用。公证员高度的责任感和审慎的工作态度,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任何侥幸都不会得逞。办理公证时市民有义务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但触犯了法律,还将被纳入失信名单,受到相应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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