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产权房产生的根源分析小产权房存才的合理性

权房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和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国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则规定买卖土地必须经过政府。在这种体制下,农民集体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是有限的,尤其是缺乏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最终处分权,从而导致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无法直接进入土地流转市场。而地方政府作为土地一级市场垄断的供给者,通过低价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再通过“招拍挂”等方式,高价转让给房地产开发商,从中获取大量高额垄断利益,农民不愿让利益被地方政府垄断,这便是“小产权房”出现的原因。在现行征地制度下,农民所得太少,自然要卖小产权房增收

那么,在现行的征地制度下,地方政府与农民获得的收益差别到底有多大呢?

有关资料显示,土地用途转变增值的土地收益分配中,政府大约得60%~70%,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村一级集体经济组织得25%-30%,农民只得5%-10%。在一线城市,政府卖地收入与农民得到补偿之间的差距更是让人超乎想象。以2011年北京部分楼盘为例,无论是限价房楼盘,还是周边商品房楼盘,按照楼面地价计算50亩国有土地招拍挂的价格,最高的是24437.9万元,最低的是8630.4万元。然而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计算出的50亩农地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只有400万元,政府卖地收入在补偿费用的21.6倍和61.1倍之间。在这种情况下,农民自然不愿意等着政府来征地,而是私下联系开发商把“小产权房”盖起来进行售卖,所得远远大于政府的征地补偿。

人们涌向城市,房价居高不下,购买小产权房也是无奈之举。小产权房有天然的卖家,也有天然的买家。随着人口快速迁入城市,中国人对住房的需求在急剧增加,并且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近郊和城中村里的小产权房也迎来了越来越多的需求。而且,由于商品房价格不断上涨,小产权房自然成为了许多城市人口青睐的选择。虽然小产权房不合法、产权不完整、质量较差、风险隐患大,但相对商品房极为低廉的价格已足够吸引相当多的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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