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小产权房申请学位(关于光明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位申请,您想了解的都在这里)

1.光明区2021年有多少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

答:2021年,我区有星河小学、华夏中学、市教科院实验学校(初中部)投入使用。2021年全区新增公办初一学位600个、小一学位335个。星河小学、华夏中学2021-2022学年借址东周小学办学,市教科院实验学校2021-2022学年借址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附属实验高级中学办学。

2.光明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如何招生?

答: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执行与公办学校同标准,同步招生,不得招收不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学生入学;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可以首先通过直升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学位任务的民办学校,报名及录取方法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确定。我区的做法:

(1)网上报名。5月下旬,公民办学校同步开展网上报名工作,同一标准、同一时间、同一系统。

(2)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第一志愿填报民办学校的,按照积分办法所述学位类型和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第一志愿填报民办学校的,首先录取本校直升的学生(本校六年级毕业且第一志愿填报本校),本校直升的学生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本校直升的学生超过招生计划时按照积分办法所述学位类型和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本校直升的学生录取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再录取其他第一志愿申请本校的学生,按照积分办法所述学位类型和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3)公办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将面向全区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征集志愿,进行第二次录取;仍未被录取的,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民办学校志愿(第二、三志愿)按照积分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按时报到注册的,可以到就读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补贴。

3.商务公寓能用于申请学位吗?

答:根据深圳市政府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第2章2.2.2.3条所述:商务公寓是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商务公寓当做其他住房,实际居住满一年(学位申请前一年3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由于疫情原因,2021年申请学位要求为2020年7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可以申请义务教育学位。按照其他住房分类,不积分。

4.新购商品房已有购房合同,但2021年申请学位时没有实际入住,请问能否用此房申请光明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位?

答:学位申请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新购商品房业主凭购房合同和正式入伙通知书可为子女申请学位(视作实际入住);学位申请时,以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书)发证日期始进行积分,购房合同不作为积分依据。

5.适龄儿童为学区内光明户籍,监护人居住在学区内自有产权房,但户口本上登记的落户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申请学区内的学校,能算是第一类学位类型吗?

答:不算。学位类型第一类必须要满足儿童户籍、房屋产权(监护人>50%)、实际居住“三统一”,如不满足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一致则不属于第一类,当作第二类。

6.我在学区范围拥有一套未实际居住的自有产权房,能用此房产申请学区内的学校吗?

答:不能。在学位申请时,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须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未实际居住的房产不能用于学位申请。

7.家长居住无产权房,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能申请义务教育学位吗?

答:居住在无产权房内的群众无法提供住房证明材料,实际居住满一年(学位申请前一年3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由于疫情原因,2021年申请学位要求为2020年7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可以申请义务教育学位,不积分。

8.我和小孩与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能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住房申请义务教育学位吗?

答:儿童、少年及父母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实际居住满一年(于2020年7月31日前做好居住登记)可以申请学位,但不积分,分类等同其他住房。

9.光明区学位申请可选择多少个志愿?如何填报?

答:适龄儿童申请光明区义务教育新生学位,必填三个志愿。第一志愿是学区内公办学校或我区范围内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填报本校初一年级作为第一志愿的,视为直升,优先录取),请家长根据居住地址,结合自身学位申请材料(如户籍、房产、社保缴纳年限等)来进行选择;第二、三志愿为民办学校,全光明区的民办学校均可选填,请家长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考虑学校办学特色、收费高低、上下学远近等因素选填。

10.第一志愿没被公办学校录取,是否只能录取民办学校?

答:不一定。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还可能有部分公办学校未招满计划,这部分学位进行面向全区未被录取的学生征集志愿,进行第二次录取。请注意,光明区公办学校均无校车,选报此类学校需做好上下学距离较远、自行解决交通问题的准备。当所有公办学位均录取完成后,教育局再根据第二、第三志愿录取到对应民办学校。

11.适龄儿童被教育局按志愿录取到某所学校,还需做什么?

答:当适龄儿童被学校录取,还必须留意相关学校通知或注意事项,如报到注册时间等。如不按时报到注册,学校不保证保留学位。

12.可以放弃公办学校学位,直接申请民办学校学位吗?

答:可以。可在第一志愿直接选择民办学校,录取后可享受学位补贴。

13.光明区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为缓解我区公办学校学位持续紧张的局面,科学、公平、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促使全区生源分布更趋合理,引导家长理性选择申报学校,从2017年起,全区所有公办学校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将对已成功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进行锁定。锁定办法如下: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

(2)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小学6年、初中3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被锁定可在“光明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重点服务-学位申请”查询)。

14.如果有学生转学了,原申请的房产是否就解锁了?

答:如学生转出原申请学校,新的学校和原学校不在同一学区范围,其使用房产的业主可向区教育局申请解除锁定。

15.深圳户籍儿童在市外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深就读初一年级的,还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16.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港澳籍适龄儿童,除参照非深圳户籍儿童提供材料外,还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还需提交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17.小学毕业生需跨区就读该如何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答:需到本市其他区就读初中的学生,根据拟就读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网上申请学位、交验学位申请材料等。

18.儿童出生证、身份证上的名字或出生日期与户口本不符,有影响吗?

答:如果儿童出生证的日期或姓名与户口本不符合,但是儿童户口与父或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则不受影响;如儿童户口与父或母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19.我需要提供什么样的租赁材料?可以用我和房东自行签订的租赁合同申请学位吗?

答:2020年开始,我区采取统一核验居住登记信息的方式核查申请人所居住的房屋是否在学区范围内,无须再办理租赁材料,请家长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工作。但根据我区积分入学办法,能够提供相应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与区住建局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可加分。

20.我能使用自家商铺的租赁合同申请学位吗?

答:用于学位申请的住房用途必须是住宅,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所以商铺用途的租赁合同不能用于学位申请。

21.对提供的社保有哪些要求?

答:父母一方须在本市有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缴交记录且为正常缴交状态,2020年4月(含4月)起到资料审核期间连续不中断。如是多年前用15位老身份证号码办理的社保,需到就业的单位或公司申请将社保信息中的身份证号码更新为18位。

22.今年申请小一、初一学位,还需要审核计划生育信息吗?

答:需要。请家长于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小一和初一计生信息登记需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

23.已有原籍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学位还要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录入计划生育信息吗?

答:需要。

24.监护人由父母变更为他人的适龄儿童如何提供证明?

答: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变更后的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

25.可以跨学区申请公办学校吗?可以向多个公办学校重复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国家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就近入学,不得跨学区申请公办学校。家长须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报名范围,对照自己的居住地来申请对应学校的学位,不得在多个公办学校重复申请学位。现在实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没有重点与非重点之分,各学校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进行建设和装备,按照生均标准拨款,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各学校之间日益趋向均衡,没有必要择校。

26.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答: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是指适龄儿童就读现住址所属地段的学校。目前通过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地段(学区),按学区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政策。由于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学校也不是均匀布局等原因,学校招生地段也可能出现范围大小和距离远近不同的情况。每年会根据辖区学位供需情况,对学校的招生地段进行必要的调整。

27.申请学位的各项证件是教育部门审核吗?有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可以申请学位吗?

答:由学校负责初步核对填报的信息是否一致,由教育部门汇总信息,按职责分工将各项信息分送各职能部门审核,公安、国土、租赁、住宅、社保、计生等部门分别审核身份证和居住证、房产证、租赁凭证、社保卡、计生信息等。全部信息资料经各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该生才具备就读资格。所以各项证件不是由教育部门审核,任何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网络系统都会显示“不合格”,系统自动排斥,无法录取。

28.未在规定时间内办齐证件或申请学位,后来补齐了证件可以补申请吗?

答:不能。学位申请按统一时间进行,程序复杂,申请信息资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分送多个部门审核,涉及部门和人员众多,时间长,工作量大。逾期申请的,一是网络系统关闭无法受理,二是无法进行正常审核,影响正常工作进程,影响正常开学。因此,逾期无法受理补申请。请广大家长提前准备好各项证明材料,一次性提供所有证明,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

29.前期提供了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的证件,后期还可以补申请吗?

答:不能。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安排学位,不接纳其在光明区所有公民办学校申请学位。伪造证件的,报公安部门追究责任。

30.年龄不够或积分不够的学生能够通过交择校费或找关系上公办学校吗?

答:不能。申请义务教育入学不收取任何费用,招生全程公开透明,就读资格由多个政府部门联合审核,积分、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公开接受监督,网络系统具有很多自动排斥功能,比如不受理年龄不够的学生报名,不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格按照类别和积分录取,没有任何弹性。所以,不要听信缴费或找关系就可以上学的传言,以免上当受骗。

31.适龄残疾儿童如何申请义务教育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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