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小产权房,聚焦“百日攻坚”筑牢安全底线——娄底市用心用情用力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抓组织领导,“一盘棋”高站位推进

娄底市把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迅速激发“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高位推进、高频调度、高效联动。

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迅速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双组长”的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排查彻底、整治彻底、管控彻底”的总体目标和“危房一律依法清空,整改一律依法到位,查处一律依法从严”的工作要求,在全市“一盘棋”整体推进。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18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先后指示批示26次,并多次深入一线暗访督导。同时,我市建立“日调度、日通报、日排名”和每周3次例会调度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全市推行“2+9+4”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即由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专班“双牵头”,市住建局等9个重点部门行业监管,市、县、乡、村四级全力投入,形成工作合力。采取“专项督导+重点督查”的“双检查”、“常规+专项”的“双巡察”、“监督+问责”的“双督办”等方式,全程跟踪督办、同向发力,共交办问题线索120余条,办结“办案开路”14件,整改安全隐患86处,组织处理40人,约谈6人,党纪政务立案5件12人。

抓力量整合,“一体式”高强度支撑

娄底市集中人、财、物、技术等,在宣传引导上发力,在力量支持上带动,在资金保障上足额,率先在全省制作宣传警示片,采取媒体资源“全整合”、公益宣传“全覆盖”、宣传资料与政策解答“全入户”、有奖投诉和舆情受理“齐上线”等方式,编发简报64期、专报83期,办理舆情265件,播发各类报道1985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296篇,新闻推发总量居全省第一,着力营造共建共享、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得到了省委宣传部、网信办和工作专班的充分肯定。

市县两级强化"党建引领+党员带动"机制,全市抽调940名专技力量增援一线,各县市区采取"培、借、抽、买"等方式,落实排查队伍3063支12423人,实行"5+2""白+黑"的作战模式,错峰录入,全力攻坚。仅去年6月9日-23日,集中攻坚排查居民自建房830625栋,占排查总量的98.19%,连续多天稳居全省第一。

市住建部门及时制定《娄底市自建房排查技术指南》《娄底市自建房整治技术导则》,形成以《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基础的"1+N"专项整治工作体系,深入开展自建房"叫停"行动,娄底中心城区、县城规划区内已审批但未启动、已启动但超期的一律停建。

全市累计落实工作经费3700多万元,货币补贴1616.42万元,落实保障性住房93套,异地选址安置69户;娄星区、涟源市、双峰县、娄底经开区对辖内所有经营性自建房危险性鉴定由政府"买单",实现了住户"拆得了、搬得出、安得下、稳得住"的目标。

抓精准排查,"一清单"高标准压实责任

娄底市建立行业部门、检测机构和产权人责任清单,压实工作责任。

拉网排查"零盲区"。全市坚持"不漏一户、不错一栋"原则,共完成自建房普查850603栋,初判安全隐患48691栋;率先在全省排查燃气安全隐患房屋1046栋、临时过渡棚约15万平方米,涉及1240户5800人。

评估鉴定"零死角"。我市实行乡镇初判、县评估、专业鉴定三级评估鉴定机制,择优选取鉴定机构150家,完成经营性自建房评估鉴定93830栋,安全鉴定有隐患房屋8243栋,做到"应鉴尽鉴"。

数据复核"零差错"。我市结合国家督导评估、省级考评、数据治理、第三方现场核实,推进平台数据治理、排查资料修正、现场入户核实"齐步走",共完成数据治理41.45万条,"回头看"44640栋,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聚焦重点,"一张图"高要求整治到底

全市"一张图"挂图作战,全程跟踪督办,对账销号,守牢建设合法合规、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经营安全、地质灾害隐患整治"五道防线"。

打好集中整治"全面仗"。全市坚决贯彻"改、停、封、拆"和"规、建、提、惠"八字方针,按照"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要求,共拆除"空心房"40967栋约590万平方米、临时过渡房74678平方米、违法建筑568处79552.33平方米。

打好交办问题"重点仗"。各地集中整治省、市交办问题,确保完成一户、销号一户。目前,省级第一阶段考评、第三方现场核实发现问题房屋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治销号省级挂牌督办问题案件5个,1239栋C、D级居民自建房已全部整治到位;市级交办的第一批、第二批D级危房3380栋已全部拆除,关闭违法经营场所17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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