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小产权房小区?涉及这些村、社区…

12日,县政府发布公告,征收孟良山医院、G518日定线临沂日照界至长深高速临沂东互通立交段改建工程、黄海路项目建设用地。

地块一

范围:北、西、东至十字路街道兰花墩村地,南至北七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字路街道兰花墩村。

地块二

范围:北至板泉镇高榆村、岔河村、坊庄村、阳光村、双湖村、相沟镇王庄村、十字路街道白家岭村、刘家官坊村、相沟镇三义村、十字路街道东风村、马蹄湖村、官庄村、猛虎崖村、大埠南村、洙边镇王家野疃村、十字路街道兴隆店子村、大成社区、洙边镇龙掌村、坊前镇高庄村、大岭村、相邸村、甘霖村、朱梅村、坊前村、龙头花园村、临港村地,西至板泉镇高榆村地,南至板泉镇高榆村、岔河村、坊庄村、阳光村、双湖村、相沟镇王庄村、十字路街道白家岭村、刘家官坊村、相沟镇三义村、十字路街道东风村、马蹄湖村、官庄村、猛虎崖村、大埠南村、洙边镇王家野疃村、十字路街道兴隆店子村、洙边镇龙掌村、坊前镇高庄村、大岭村、相邸村、甘霖村、朱梅村、坊前村、龙头花园村、临港村地,东至坊前镇临港村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板泉镇高榆村、岔河村、坊庄村、阳光村、双湖村、相沟镇王庄村、十字路街道白家岭村、刘家官坊村、相沟镇三义村、十字路街道东风村、马蹄湖村、官庄村、猛虎崖村、大埠南村、洙边镇王家野疃村、十字路街道兴隆店子村、大成社区、洙边镇龙掌村、坊前镇高庄村、大岭村、相邸村、甘霖村、朱梅村、坊前村、龙头花园村、临港村。

地块三

范围:北、西、南、东至十字路街道吉隆花园社区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字路街道吉隆花园社区。

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莒南县孟良山医院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2拟用于G518日定线临沂日照界至长深高速临沂东互通立交段改建工程(莒南段)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3拟用于莒南县黄海路(工业四路至工业五路)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和十字路街道、板泉镇、相沟镇、洙边镇、坊前镇政府拟于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22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莒南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三个区片,Ⅰ级区片每亩补偿6.6万元、Ⅱ级区片每亩补偿6.3万元、Ⅲ级区片每亩补偿6.0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的规定执行。

吉隆小产权房小区?涉及这些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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